摘 要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阳江阳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水片区配套项目地块。 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为52502.28m2。 地理位置:位于阳江阳春市园区三路北侧,其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1.669397°、北纬22.109329°。 土地使用权人:阳春市土地储备和城市更新事务中心 地块土地历史:根据调查获取的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情况,地块内历史一直为林地、农用地,不涉及工业企业进驻。
摘 要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阳江阳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水片区配套项目地块。
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为52502.28m2。
地理位置:位于阳江阳春市园区三路北侧,其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1.669397°、北纬22.109329°。
土地使用权人:阳春市土地储备和城市更新事务中心
地块土地历史:根据调查获取的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情况,地块内历史一直为林地、农用地,不涉及工业企业进驻。
未来规划:本地块未来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兼容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调查原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部令第42号)和《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等文件要求,项目地块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评估工作。
二、调查工作与结论
调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为污染识别,主要内容和结论如下: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污染识别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11月,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含现场快筛筛查)和人员访谈等手段进行。
污染识别分析表明:
1.地块内及周边历史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未进行过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地块内历史未曾发生过泄露等环境污染事故、未有发生过危险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堆放与倾倒、填埋等相关事件及通告;
3.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灌溉农作物和工业废水管网流经或偷排,无工业废水污染风险;
4.地块内暂无历史监测数据表明有污染;
5.项目地块内不存在储存有毒有害的地上(下)槽罐与输送管线;
6.地块内表层土壤从颜色、性状、气味和快筛(XRF和PID)过程等未发现异常,无地表水体停留,有一条沟渠用于水库水流向东南侧居民区的农田作为灌溉水使用。无外来填土,无明显污染痕迹;
7.地块中心500m范围内企业,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综上,本地块及周边不存在潜在污染风险,无需开展后续第二阶段采样调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调查工作结束。调查地块土壤环境满足未来规划为商业用地兼容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的用地开发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