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要求
职称评审要求
一、申报时间
二、评审范围
在高新区(滨江)企事业单位从事机械、电气、电机、电子、仪表、自动化、电力、轻工、化工、化纤、印染、家具、皮塑、造纸、纺织、丝绸、生物技术(不含医疗器械与医药工程等专业)、食品、能源、材料、石油、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最 后3个专业中不含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相关可考试的专业)等工程技术专业的人员。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正常申报:
1、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 2 年。
2、 工程技术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
直接申报:
对在企业一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对是否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作要求:
1)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7年以上;
2)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5年以上;
3) 获第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