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怎么处理这两本规范?
wangzhiqungz
2005年10月24日 13:10:20
只看楼主

今天有个工程咨询了消防局。工程规模是:共5层。20000平左右。一层是商铺,2500平;架空活动区 2200平。二~五层是双子塔的宿舍。每层每边1800平。消防局的意思说,不用做报警。而且,他们说了。做不做,要看《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怎么做,看《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我以前都是两个都开的。不知各位大哥大姐怎么看?

今天有个工程咨询了消防局。工程规模是:共5层。20000平左右。一层是商铺,2500平;架空活动区 2200平。二~五层是双子塔的宿舍。每层每边1800平。消防局的意思说,不用做报警。而且,他们说了。做不做,要看《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怎么做,看《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我以前都是两个都开的。不知各位大哥大姐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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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喵哥
2005年11月17日 12:20:34
12楼

哪请问层面积在2000~3000m2的商业楼要不要设计报警?按照《建规》的大框框、大前提就该把《报警规范》给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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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fep
2005年11月17日 12:44:31
13楼


我同意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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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huo
2005年11月17日 15:24:01
14楼



以前没仔细看,现在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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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dlm_cn
2005年11月17日 16:31:57
15楼


不是这个意思吧?其实《建筑物防火规范》并没有把《火报》否定的意思,规范之间应该是互相补充,许多规范的开头一般都有类似这么一句话: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2楼其实给我们透露了这么一个重要信息,正如我在11楼所说,许多新手(当初的我也是这样)没有理清《高规》、《物规》和《火报》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他们各自规定的侧重点,常常产生许多疑问,到底是执行哪一个规范,后来慢慢思索,积累经验,逐渐明白了2楼所说的这种关系。所以我说他基本正确。我想2楼也能明白无限创意的观点,但他那么坚决的把2楼的观点否定掉,当然太绝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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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anchuangyi
2005年11月17日 16:48:15
16楼

这玩笑开大了。
1.再次持这个观点的人,我不知道你们读没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P47页的3.1的条文解释!
2.就建规那几条,怎么可能成为做不做的标准?随便举个例子,设中央空调的医院住院部大楼(六层,未超24米)假设每层数千平米乃至数万平米,请问谁敢根据建规说不设火灾报警系统?再请问哪个消防部门敢验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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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anchuangyi
2005年11月17日 16:55:47
17楼
16楼,什么叫“做不做”什么叫“怎么做”,我想每个人都会理解的吧?这是严重的误导!
12楼的意思和我17楼说的是一样的,根据1,2楼的意思,可以得出结论:我说的那个医院的例子不做报警系统!因为你们说“做不做”是要看建规的。
那我请问16楼,你认为我举的这个例子是否设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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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anchuangyi
2005年11月17日 17:05:58
18楼
还有很多例子举不胜举,低于24米的重点文物保护场所、省级邮政楼、电力调度楼、防灾指挥楼的等等,请问建规上说了没?那按照“做不做看建规”的这个所谓结论,是不是这些地方都不做火灾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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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anchuangyi
2005年11月17日 17:19:29
19楼
所以正确的结论是:对于一个建筑做不做报警,高规、建规、火灾报警规范、民规以及相应的专门场所的规范(比如车库)等等同时都得看,这才叫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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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zhiqungz
2005年11月17日 21:18:49
20楼

呵呵。不错,很有道理。今天理解了。那么,上面说的工程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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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jinzhan
2005年11月17日 21:46:20
21楼

论坛上谈论的此类问题非常多,但观点仍然不统一,极度同意无限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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