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施工的一个工程设计为筏板基础,砖混结构住宅,地下一层为储藏室,地下一层地面标高为-2.2m(即筏板的顶面),正负零为地下一层顶面,地下一层外墙为砼墙至-0.8处,以上是砖混结构,结构说明上有这样一句话,基础部分为C30砼,以上部分为C25砼。施工时我将筏板及砼外墙砼采用C30的砼浇筑,地下室内构造柱以及外墙砼墙以上构造柱和地下一层顶板梁板砼采用C25砼浇筑的,砼浇筑完成后,监理说正负零以下为基础部分以上是主体,下单要整改,我咨询了设计院开始说我做法正确,要他们出书面证明时又不出。请各位高人指导一下我砼标号施工是否正确,有没有说服力的规范。
我现在施工的一个工程设计为筏板基础,砖混结构住宅,地下一层为储藏室,地下一层地面标高为-2.2m(即筏板的顶面),正负零为地下一层顶面,地下一层外墙为砼墙至-0.8处,以上是砖混结构,结构说明上有这样一句话,基础部分为C30砼,以上部分为C25砼。施工时我将筏板及砼外墙砼采用C30的砼浇筑,地下室内构造柱以及外墙砼墙以上构造柱和地下一层顶板梁板砼采用C25砼浇筑的,砼浇筑完成后,监理说正负零以下为基础部分以上是主体,下单要整改,我咨询了设计院开始说我做法正确,要他们出书面证明时又不出。请各位高人指导一下我砼标号施工是否正确,有没有说服力的规范。
2楼
基础与主体的划分,按照规范规定,一般浅基础,像筏板基础、砖基础、条形基础、独立基础等,都是以正负零为界,正负零以上为主体,以下为基础,桩基工程,则以承台上皮为界,承台上皮以上为主体,以下为基础。监理的做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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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分部与主体分部工程的划分是按建筑工程的正负零进行划分,即正负零以下为基础分部, 正负零以上为主体分部;当工程为桩基时以承台上皮划分基础与主体分部工程。即承台上皮以下为基础分部; 承台上皮以上为主体分部。
你做的工程 没有桩基,应该是按正负零划分基础与主体分部工程,也就是说:监理让你整改是对的,出现这样的问题,处理方法有三种:1、返工重做。2、经设计部门验算,是否满足结构安全要求,如满足结构安全可继续施工。3、加固补强,经有质资单位拿出加固方案,经原设计单位认可,进行加固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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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有1-3层地下室的基础以那里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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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基础底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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