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为复杂的消防问题
guolongjin
guolongjin Lv.2
2010年06月12日 14:54:05
只看楼主

一、二层为店面,三至二十八层为连廊式的公寓加两室一厅,每层一共有十五户,(户型包括单身公寓和两室一厅)请问户内是否需要设喷淋,还是仅需在走道设置喷淋?[ 本帖最后由 guolongjin 于 2010-6-12 17:00 编辑 ]

一、二层为店面,三至二十八层为连廊式的公寓加两室一厅,每层一共有十五户,(户型包括单身公寓和两室一厅)
请问户内是否需要设喷淋,还是仅需在走道设置喷淋?

[ 本帖最后由 guolongjin 于 2010-6-12 17: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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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longjin
2010年06月12日 15:48:02
2楼
为什么没人回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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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longjin
2010年06月12日 16:39:24
3楼
难道没人见过这种类型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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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xinyou
2010年06月12日 16:51:49
4楼
你都不知道消防时间是依据什么东西来判断的么?难道你们建筑没有告诉你这个楼的性质么?有你这么请教别人问题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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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bz1234567
2010年06月13日 00:10:10
5楼
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
走道设喷淋。
户内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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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bz1234567
2010年06月13日 00:12:30
6楼
还是要先搞好建筑定性

[ 本帖最后由 nybz1234567 于 2010-6-13 06: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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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longjin
2010年06月13日 10:20:58
7楼
建筑定性就是一类公建,室内做不做喷淋这是个很模糊的定义。
高规里并没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这一说。
编写高规的人要求单身公寓的户内设置喷淋,两室一厅的不设。
个人觉得无法理解。

[ 本帖最后由 guolongjin 于 2010-6-13 10: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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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bz1234567
2010年06月13日 10:45:53
8楼
非住宅类居住建筑,指不符合《住宅建筑规范》当中明确定义的住宅的居住建筑。并不特指多层。
06建规出台晚于05高规,这个概念见于建规而不见于高规,很容易理解。
但是不能说高层民用建筑就没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这个建筑类型。
没有道理说,多层的宿舍、公寓是非住宅类居住建筑,高层的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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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bz1234567
2010年06月13日 10:53:41
9楼
这个建筑,实际上根本不用考虑两室一厅的问题。
住宅就是住宅,公寓就是公寓。当住宅和公寓混杂的时候,肯定都应该以公寓来设置消防。
所以,这就是个公寓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

高层的非住宅类居住建筑,以高层公共建筑来设置消防,没错。说它是一类公建也没错。
高规水部分的居住建筑概念,可以认为特指住宅。

高层的非住宅类居住建筑,是否允许只在走道设喷淋,各地要求不一样。户内有些要求做上,但是同一个内廊,两室一厅可以不做,一室没厨房的就要做,那是扯淡。要做都做,要不做都不做。

我看可以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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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chj
2010年06月13日 16:18:54
10楼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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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wei
2010年06月13日 20:27:40
11楼
全部做喷淋!!你的这种情况的高层建筑不是商业网点(商业网点是指住宅底部),也不是商住楼,按综合楼考虑,全做喷淋!!

[ 本帖最后由 w-jwei 于 2010-6-13 20: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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