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建筑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防火门可以作为安全出口吗
fpcthj
fpcthj Lv.5
2010年06月05日 17:41:42
来自于建筑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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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建筑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防火门可以作为安全出口吗,建筑防火规范没说地上建筑的啊!

地上建筑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防火门可以作为安全出口吗,建筑防火规范没说地上建筑的啊!
内强
2010年06月07日 11:10:06
2楼
没说就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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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j6100938
2010年06月09日 16:46:33
3楼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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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bz1234567
2010年06月09日 21:54:30
4楼
6.1.1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6.1.1.1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6.1.1.2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
超过十八层,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十八层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楼梯通过阳台或凹廊连通(屋顶可以不连通),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部分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
6.1.1.3 除地下室外,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时,且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表6.1.1规定的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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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bz1234567
2010年06月09日 21:58:24
5楼
根据6.1.1.3条规定,高层建筑防火分区之间可以以防火门疏散到另一个防火分区。只是两个防火分区面积之和要有折减。参照地下室的情况,地下室在防火分区间互相疏散时,是可以不折减面积的,大致因为地下室本身防火分区面积就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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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wccs
2010年06月10日 10:33:30
6楼
地下室的可以,地上不行,消防已经有明确解释了,因为防火规范里找不到地上部分这么描述的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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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强
2010年06月10日 10:52:12
7楼
对,高层建筑防火分区之间可以以防火门疏散到另一个防火分区。只是两个防火分区面积之和要有折减,但是这里没有规定其两个防火分区除了这个联通的防火门之外只需设一个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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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a346
2010年06月10日 14:14:57
8楼
为什么?为什么没说就是不可以?
为什么不是:没说不可以就是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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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bz1234567
2010年06月10日 20:48:43
9楼
关于6.1.1条文,还有些迷惑。
条文要求两个分区面积之和以1.4倍来限制。现在想来,6.1.1的前提是每个防火分区只有一个安全出口,这样的情况下互相疏散,要限制一下面积。那如果每个防火分区各有两个安全出口,而且之间又互相疏散,岂不是不需要限制面积之和不超过一个分区的1.4倍了???
是否是这样的情况,请版主指点。

还有就是条文说明要求,即使设了喷淋,两个互相疏散的防火分区面积之和也不能大于一个防火分区的1.4倍。那么,比如一类高层一个分区面积1000平方,加了喷淋可以到2000平方。我设一个分区面积比两个分区面积还大600平方????
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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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wccs
2010年06月10日 23:11:39
10楼
我们本地消防已经有明确定义了,按我上面说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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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强
2010年06月11日 15:29:44
11楼
你没看清楚规范,请看~~表下面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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