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规范第6.1.14条规定了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的有关要求。主要考虑柱在地上一层的下端出现塑性铰而不是梁柱节点两侧的梁出现塑性铰。通常采用提高地下室顶板梁受弯承载力且增大地下室柱顶的受弯承载力的方法来考虑柱底的嵌固。对于边柱和角柱,由于中有一面有梁,为满足该梁端截面实际弯距承载力不宜小于柱下端实际承载力的要求,可采用增大梁截面,或不增大梁截面而增加梁配筋的方法。实际工程应用时还应注意:
对于边柱和角柱,由于中有一面有梁,为满足该梁端截面实际弯距承载力不宜小于柱下端实际承载力的要求,可采用增大梁截面,或不增大梁截面而增加梁配筋的方法。实际工程应用时还应注意:
⑴边柱处应设有钢筋混凝土抗震墙,无抗震墙或约束不太好时,边梁应采取增加箍筋等抗扭措施。
⑵地下室的现浇顶板厚度不宜小于180mm且不宜有较大的洞口。
⑶地下室柱截面每侧的纵向钢筋面积,除满足计算要求外,不应小于地上一层对应柱每侧纵筋面积的1.1倍(地下室柱子多出的纵向钢筋不应向上延伸,应锚固于地下室顶板的框架梁内),地下室抗震墙的配筋不应少于地上一层抗震墙的配筋。
⑷地下室结构应能承受上部结构屈服超强及地下室本身的地震作用,近似考虑地下室结构的侧向铡度与上部结构侧向刚度之比不宜小于2,侧向刚度比可用下列剪切刚度比γ估计(式中符号的含义见规范):
γ = G0A0H1 /G1A1H0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都觉得应该把地下室当成结构的一部分参与空间分析
因为:
1。无论地下室能否成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都不能忽略地下室对上部的约束作用,因为在实际工程中,不可能存在着地下室对上部的侧向约束作用为0的情况(因为回填土对地下室刚度的贡献不可能为0),
2。当地下室的侧向刚度足够大,可以成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的时候,也只能说明其只能成为上部结构的水平方向的嵌固端,并不能成为其垂直方向的嵌固端,因为其不可能约束上部结构的竖向变形
综上所述,一个空间分析的模型,从准确性来说,带地下室和不带地下室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