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建筑,面积1530,体积6400,[ 本帖最后由 lovelynkf 于 2010-4-16 10:40 编辑 ]
临时建筑,面积1530,体积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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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ovelynkf 于 2010-4-16 10:40 编辑 ]
2楼
建规8.5.1
6 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或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 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游泳场所除外);
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8.3
2 车站、码头、机场的各类配套服务建筑,展览馆、商店、病房楼、图书馆等,剧院、电影院、礼堂和体育馆等公共活动或聚集场所,使用人员多,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及时控火、灭火,防止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较严重的社会影响。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规定超过800座位的剧院、电影院、俱乐部和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或车站、码头、机场及展览建筑、商店、旅馆、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等建筑体积超过5000m3时,应设室内消火栓。在此规模以下时,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设置室内消火栓。集体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室内消防给水设计,要按照公共建筑的要求进行。
要设置消防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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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我这个会所8.5.1的6和8.3.1的2都不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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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 :) :) :) 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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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凡是娱乐场所,旅馆,不管面积大小,均需设置自喷系统,不设置出事设计师自己负责。近年发生的娱乐场所大火,死伤严重,设置自喷是应当!!!!
自喷规范附录A已经明确将娱乐场所列为必设自喷,自喷规范的“局部应用系统”中有规定:保护区域总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也需要设置自喷系统,且明确说明:本章同时适用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规定“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部位”
范围以外的民用建筑。
建规第8.5.1.6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或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 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游泳场所除外),建规有300平方限制。
高规第7.6.4 高层建筑中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空调机房、公共餐厅、公共厨房以及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多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房间等,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高规无面积限制。
综合这三个规范的条文,可以得出结论,
凡是KTV等娱乐场所,旅馆,桑拿等用途的空间,均需设置自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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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mong 于 2010-3-26 14: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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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会所不是娱乐场所,除非甲方自行修改用途。会所就是个公建,一般用来办公和接待。开发商设置会所往往都是用作售楼处。这个工程的问题在于面积和体积都超过了了规范的限值,属于体积大于5000立方的公建,应该上消火栓系统,又属于单层面积大于1500平米的展览建筑,应该上喷淋。不过我看效果图上面好像是好多个单体建筑分开的,如果每个单体能满足防火间距或者建筑采用防火墙分隔,是可以按多个建筑考虑的,只要每个单体体积和面积没有超过上述限值,就都可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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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你在谢我把图发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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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展览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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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不需要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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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这得做了,按建规必须得做了,不然安检过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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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可以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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