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电新强条
elanway
elanway Lv.16
2010年03月22日 10:59:51
只看楼主

GB50052-20093.0.1 电力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对人身安全、经济损失上所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分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视为一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时。2)中断供电将在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时。3)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2 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设备损坏或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视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

GB50052-2009
3.0.1 电力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对人身安全、经济损失上所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分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视为一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时。
2)中断供电将在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时。
3)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
2 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设备损坏或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视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
3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视为二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在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时。
2)中断供电将影响较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
4 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者应为三级负荷。
3.0.2 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3.0.3 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供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除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它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2 设备的供电电源的切换时间,应满足设备允许中断供电的要求。
3.0.9 备用电源严禁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4.0.2 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应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当有特殊要求,应急电源向正常电源转换需短暂并列运行时,应采取安全运行的措施。
lingxuct
2010年03月22日 12:54:47
2楼
好象以前以是这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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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wf78
2010年03月22日 15:08:55
3楼
是原标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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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ingtom
2010年03月22日 15:51:48
4楼
哪里变了,标出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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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小帅
2010年03月30日 10:21:19
5楼
原来就是这样规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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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rishyy929
2010年03月30日 11:18:04
6楼
呵呵,没啥子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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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o_2008
2010年03月30日 12:39:38
7楼
只是将以前的双路电源改为了双重电源。意义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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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o_2008
2010年03月30日 12:41:39
8楼
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去下载这个资料看看 http://bbs.co188.com/viewthread.php?tid=1665766&high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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