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请问一下,在规程(DL/T 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P9:5.2.3中a)三支等高避雷针所形成的三角形的外侧保护范围应分别安两只等高避雷针的计算方法确定。如在三角形内被保护物最大高度hx水平面上,各相邻避雷针间保护范围的一侧最小宽度bx>=0时,则全部面积受到保护。在段描述中“各相邻避雷针间保护范围的一侧最小宽度bx>=0时,则全部面积受到保护”
在段描述中“各相邻避雷针间保护范围的一侧最小宽度bx>=0时,则全部面积受到保护”
多针避雷针联合保护时,在多避雷针保护范围内是不是完全可以被保护,如果在此范围内任意两针保护的计算结果组合后,区域内仍有盲点,是否可以认为受保护!!
这个问题已经困扰我很久了,是不是有人能帮忙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