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规》第8.4.1条: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些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高规》第8.4.1.2条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问题:“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中三者的关系是同时具备还是只要有其中之一就应该设?
高规》第8.4.1条: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些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高规》第8.4.1.2条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
问题:“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中三者的关系是同时具备还是只要有其中之一就应该设?
22楼
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 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
关键是房间有无窗,什么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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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我觉得稍微做过几个工程的人,都会考虑大型商场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包括正立面大量广告牌,分割的不确定性,二次装修等问题。
不光是消防方面,空调新风取入口都存在这种问题,这个跟本贴无关。
1000这个数字无意义,哪怕是101平米的,只要后来的自然排烟条件发生改变,无法满足消防要求,都需要设置机械排烟。这在技术上没什么好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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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刚才仔细又翻了一下高规8.4.1,后面的条文解释其实说的很明白了:“如果本规范第8.1.3条规定的部位属于本条规定的范围,那么就采用机械排烟设施”!!
再看8.1.3.2条:面积超过10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经常有人停留”和“可燃物较多”明显就是并列的,这样在超100㎡的情况下满足两个中任何一个也就满足了要设排烟设施的条件。另外这里的“房间”应该是包括了有窗和无窗(包括什么死窗啦)房间的。那么以这条为前提,返回8.4.1条,结论也就很明了了,。。。。超100㎡的房间在满足“经常有人停留”和“可燃物较多”两个中任意一条的前提下,地上房间满足可开启2%窗的(结合30m的排烟口要求)按自然排烟选用,地上房间无窗或不可开启窗的按机械排烟选用。
呵呵,貌似和20楼的结论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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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elium83 于 2009-10-27 14: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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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应该是:超过100m2,有人停留;或者超过100m2,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或设固定窗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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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victory: ,规范这条很好理解,也不是十人回答九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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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llqd 于 2009-10-20 10: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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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这个问题逻辑分析下就知道了,为什么要设排烟:
第一人员安全:所以人员密集区要设置。
第二烟气蔓延及财产损失:所以可燃物较多的房间要设置。
固定窗或无窗房间是第二个条件。
所以:第一要满足人员密集区或可燃物较多,第二要满足房间只有固定窗或无窗房间。
例:1、房间面积100m2、人员密集、有开启外窗,且面积满足自然排烟条件,可不设置机械排烟。
2、房间面积100m2、可燃物较多、无开启外窗,需设置机械排烟。
请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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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同意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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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高规》第8.4.1.2条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意思就是符合下面四条之一的就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吧
1 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无窗房间
2 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且经常有人停留的设固定窗的房间。
3 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
4 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可燃物较多的设固定窗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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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这个法律如果定的模棱两可,就应该取消才对呀!强制性条文可以不遵守,哪里还有不能违反的法律法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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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比如说“一个人”,对他的理解可以有多种答案:1、男人2、女人3、来人、当然人妖也是人,可规范制定的内容有唯一性,不可能都对,那么哪个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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