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规》第7.4.4条中说:地下室、半地下层不应与地上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首层设不燃烧隔墙和乙级防火门,上下要完全隔开。那么如果是单元式多层住宅(6层及6层以下大多都为一梯两户)也必须这样做吗?实际上这样做了,单元入口处非常难受,而且这几年设计这样做了,本地(甘肃省河西走廊某市)却没有一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这样施工,验收时如果你敢提出说这样不合理,那你就会被甲方或施工单位嘲笑死的!就本人在本地区生活了30多年,从来没有听说过多层住宅因为发生火灾而引起人员疏散时跑到地下室而发生伤亡的事故,其它地区类似的事件好像也没发生过吧!再说了那如果只是个三层的单元式住宅楼(一梯两户)每户算3人也才18人,至于跑过头冲到地下室吗?
《建规》第7.4.4条中说:地下室、半地下层不应与地上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首层设不燃烧隔墙和乙级防火门,上下要完全隔开。那么如果是单元式多层住宅(6层及6层以下大多都为一梯两户)也必须这样做吗?实际上这样做了,单元入口处非常难受,而且这几年设计这样做了,本地(甘肃省河西走廊某市)却没有一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这样施工,验收时如果你敢提出说这样不合理,那你就会被甲方或施工单位嘲笑死的!就本人在本地区生活了30多年,从来没有听说过多层住宅因为发生火灾而引起人员疏散时跑到地下室而发生伤亡的事故,其它地区类似的事件好像也没发生过吧!再说了那如果只是个三层的单元式住宅楼(一梯两户)每户算3人也才18人,至于跑过头冲到地下室吗?
此条我认为应该用于高层建筑或多层公建中人员密集的场所,请各位就自己的理解发表一下看法吧!
2楼
单元式多层住宅地下室一般为储藏间,存放物品很杂,地下层与地上层如果没有进行有效分隔,容易造成地下层火灾蔓延到地上建筑。为防止烟气和火焰蔓延到上部楼层。我们也是这样设计的,但大多甲方嫌不好看,不大愿意做,我们常建议甲方用轻质耐火材料做,通过验收后再说,否则不予验收,不签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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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对,
规范也是规定地上层和地下层必须要分开的……还要有独立的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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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规范规定的东西是必须要遵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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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按规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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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为防止烟气和火焰蔓延到上部楼层,而不是跑过头的问题,还是做吧,不然出了问题是要追查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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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谢谢各位的解答,不过个人觉得多层住宅就没必要了,公共建筑或高层还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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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xd1853 于 2010-10-12 10: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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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设防火墙和防火门是为了防止地下室着火了会蔓延到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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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设不燃材料墙体和乙级防火门是防止地下室发生火灾时火势很快威胁到上边,所以不管是多层建筑、公共建筑还是高层建筑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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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不管是多层建筑、公共建筑还是高层建筑是有必要做 你做了 施工不做 有问题就不是你的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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