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省环科院)的一名普通员工,对省环科院在改制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感到无比愤怒,希望通过网络的力量来使上级领导对此引起重视,深查改制过程中的种种蛀虫和腐败行径,以弘扬正气。从2006年浙江省环科院工程部率先改制成过渡性公司(浙江环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再到如今的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仅2年时间,其改制丝毫没有考虑过省环科院员工的意志,不仅违反国家法律对国企改制保值增值的原则性要求,也没有征求过我们广大员工的意志,有很多不能理解的地方,现将有关问题直接向大伙反映,请给予评议。第一、 改制过程暗箱操作。根据国办发(2003)96号、国办发(2005)60号等一系列规范国有企业改制的政策文件出台,国有产权“交易进场、竞价转让”成为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管的重点。国企改制中的国有产权严格要求“交易进场,竞价转让”,诚然有利于实现国有产权的合理定价,防止“暗箱操作”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然而浙江省环境工程公司的改制一直以避开进场交易为先决条件,偷偷摸摸,完全漠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要求。 2006年5月成立的浙江环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股份结构:浙江环科院有限公司23%、宜兴市旭日水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日)22.5%、杭州汇亨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日)22.5%、其余的为自然人股份32%(其中技术骨干18%、旭日老板2%、汇亨老板2%,环科院领导10%)。作为一家新成立的公司,好像无可厚非,然而,在2006年12月,又成立一家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系浙江省环境工程公司改制后成立的企业,股份结构和浙江环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相同,据领导说是为了方便改制,但这个过程原先的老员工根本就不知道,也从没有召开过职工大会对此进行说明。不知道领导是什么用意,但我们知道,浙江环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和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是两个品牌价值完全不同的企业;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浙江省环境工程公司,在属于浙江省环保局直属企业,在浙江省环境治理和环境评价中具有较高声誉的企业;所以,为什么要在黑幕下进行我们就不言而喻了。第二、为什么这样确定两位战略股东和他们的股份比例?两位战略股东是旭日和汇亨,它们两家实际所占的股份为49%。旭日原先是宜兴的一家小环保公司,规模较小、没有自己厂房、质量意识较差的一个企业,这家企业究竟是凭什么涉足我们浙江的环保龙头企业的?而汇亨是一个贸易公司,和环保这个行业基本没有任何关联,老板本人就根本不熟悉环保这个领域。而且,汇亨的老板孙先生至今还在浙江省长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作为该总经理,人事档案均未进入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这一点也不符合常理。据知情人透露,只是因为这两家企业的老板和当时省局领导的关系非同一般,因而由当时的省局领导定下了这两位老板来对浙江省环科院工程部改制,并承诺省环保局会对这两位同志工作进行前所未有的支持。顺便说一下,当时这位省环保局领导定下另外一位老板,成立了现在的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也就是得到市场垄断的那个在线监测仪器设备供应商。院领导并未听取员工的意见,对外来股东未进行优选的情况下,确定了外来战略股东和外来战略股东的股份比例。当时吴院长是这么解释的,这一切都是按照当时浙江省环保局领导的指示办理;履行的职责都是服从和执行。第三、为什么要在改制中忽略无形资产的存在?我们都知道,甲级资质单位承接项目不受种类、规模和地域限制,且收费标准高于其他单位,也就是说它能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我们更清楚的知道,江苏省内勘察设计单位的改制如果采取拍卖形式的,价格一般是评估价的两倍以上。因为勘察设计单位是优质资产,市场看好其赢利能力。南京市对产权转让项目的一项调查也发现,在各种转让方式中,采用拍卖方式转让使国有资产增值幅度最大,远远高出评估价,一般情况下,这样具有甲级资质的设计院仅牌子就能拍卖到1000万元以上。原先的浙江省环境工程公司就具有环境工程设计甲级、环境评价乙级的企业,而现在新企业在原单位名称后加上"有限公司"四字,就轻易沿用了几代人积累下来的品牌,却并未付出相应代价,仅就这一点,决定改制的领导就应该涉嫌侵占国有资产或变相变卖国有产权的嫌疑,希望上级领导对此引起重视。第四、为什么在改制中忽略商誉价值的存在?由于原先的浙江省环境工程公司是一家省内环保领域的大型工程咨询机构,又是浙江省环保局直属企业,所以自创立以来最大的资产就是依靠国家政策建立起来的客户基础和网络。同时我们应该清楚的知道,环保行业目前还是政策性较强,政府干预程度较大的行业;而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入浙江省环保局系统通讯录,给别人的感觉就是浙江省环保局下属企业,对承接项目非常有利;因此,这笔资产在改制中未有一点点体现,显然不符合常理。第五、为什么在改制后,浙江省环科院原先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转入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环科院是浙江省环保局直属的事业单位,下属十几个部门,拥有职工700余人的大型服务机构,2003年获得国家发改委颁发的环境工程咨询甲级资格证书。而在2007年的资质换证中无偿的转给了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换证申报时所用的技术骨干人员大部分是省环科院人员。目前的浙江省环科院下属很多下属部门需要用到工程咨询资质,这对浙江省环科院这种国有事业单位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更谈不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了。第六、为什么旭日股份必须如此退出? 2007年8月,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宋先生(旭日的老板)由于种种原因辞去总经理一职,由孙先生(汇亨的老板)担任总经理。宜兴市旭日水工业有限公司实际拥有的股份比例是24.5%,于2008年8月退股,退股的比例为实际出资额的2.47倍,期间于2006年年底分红50%、2007年年底分红30%;同时,作为退股交换条件还有是同意他与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成立一家股份公司,也就是现在的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开展的是与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相类似的业务。这样也就是说,作为老板的宋先生还可以借着省环保局下属企业的幌子对外承接环保业务,同时该公司进入浙江省环境监测系统的通讯录内。如此高的投资回报率不得不使我们联想到当时成立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不考虑无形资产和商誉价值这其中的猫腻。由于两位战略股东不熟悉工程咨询业务,素质也不高,目前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运作的现状,完全没有达到当时改制所说的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的要求。改制前原先的浙江省环科院工程部每年上交浙江省环科院400多万,改制后,第一年(包括原先的工程部运作半年)上交57.5万,第二年上交27.6万,这根本没有达到原先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的目的。大家都知道总经理现在是执意按个人意志改为私企,也知道他在省里、省局有关系有支持,作为院里职工好多都不敢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恳请广大的网名民,发挥网络的影响力来评价这种改制。
作为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省环科院)的一名普通员工,对省环科院在改制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感到无比愤怒,希望通过网络的力量来使上级领导对此引起重视,深查改制过程中的种种蛀虫和腐败行径,以弘扬正气。从2006年浙江省环科院工程部率先改制成过渡性公司(浙江环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再到如今的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仅2年时间,其改制丝毫没有考虑过省环科院员工的意志,不仅违反国家法律对国企改制保值增值的原则性要求,也没有征求过我们广大员工的意志,有很多不能理解的地方,现将有关问题直接向大伙反映,请给予评议。第一、 改制过程暗箱操作。根据国办发(2003)96号、国办发(2005)60号等一系列规范国有企业改制的政策文件出台,国有产权“交易进场、竞价转让”成为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管的重点。国企改制中的国有产权严格要求“交易进场,竞价转让”,诚然有利于实现国有产权的合理定价,防止“暗箱操作”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然而浙江省环境工程公司的改制一直以避开进场交易为先决条件,偷偷摸摸,完全漠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要求。 2006年5月成立的浙江环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股份结构:浙江环科院有限公司23%、宜兴市旭日水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日)22.5%、杭州汇亨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日)22.5%、其余的为自然人股份32%(其中技术骨干18%、旭日老板2%、汇亨老板2%,环科院领导10%)。作为一家新成立的公司,好像无可厚非,然而,在2006年12月,又成立一家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系浙江省环境工程公司改制后成立的企业,股份结构和浙江环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相同,据领导说是为了方便改制,但这个过程原先的老员工根本就不知道,也从没有召开过职工大会对此进行说明。不知道领导是什么用意,但我们知道,浙江环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和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是两个品牌价值完全不同的企业;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浙江省环境工程公司,在属于浙江省环保局直属企业,在浙江省环境治理和环境评价中具有较高声誉的企业;所以,为什么要在黑幕下进行我们就不言而喻了。第二、为什么这样确定两位战略股东和他们的股份比例?两位战略股东是旭日和汇亨,它们两家实际所占的股份为49%。旭日原先是宜兴的一家小环保公司,规模较小、没有自己厂房、质量意识较差的一个企业,这家企业究竟是凭什么涉足我们浙江的环保龙头企业的?而汇亨是一个贸易公司,和环保这个行业基本没有任何关联,老板本人就根本不熟悉环保这个领域。而且,汇亨的老板孙先生至今还在浙江省长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作为该总经理,人事档案均未进入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这一点也不符合常理。据知情人透露,只是因为这两家企业的老板和当时省局领导的关系非同一般,因而由当时的省局领导定下了这两位老板来对浙江省环科院工程部改制,并承诺省环保局会对这两位同志工作进行前所未有的支持。顺便说一下,当时这位省环保局领导定下另外一位老板,成立了现在的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也就是得到市场垄断的那个在线监测仪器设备供应商。院领导并未听取员工的意见,对外来股东未进行优选的情况下,确定了外来战略股东和外来战略股东的股份比例。当时吴院长是这么解释的,这一切都是按照当时浙江省环保局领导的指示办理;履行的职责都是服从和执行。第三、为什么要在改制中忽略无形资产的存在?我们都知道,甲级资质单位承接项目不受种类、规模和地域限制,且收费标准高于其他单位,也就是说它能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我们更清楚的知道,江苏省内勘察设计单位的改制如果采取拍卖形式的,价格一般是评估价的两倍以上。因为勘察设计单位是优质资产,市场看好其赢利能力。南京市对产权转让项目的一项调查也发现,在各种转让方式中,采用拍卖方式转让使国有资产增值幅度最大,远远高出评估价,一般情况下,这样具有甲级资质的设计院仅牌子就能拍卖到1000万元以上。原先的浙江省环境工程公司就具有环境工程设计甲级、环境评价乙级的企业,而现在新企业在原单位名称后加上"有限公司"四字,就轻易沿用了几代人积累下来的品牌,却并未付出相应代价,仅就这一点,决定改制的领导就应该涉嫌侵占国有资产或变相变卖国有产权的嫌疑,希望上级领导对此引起重视。第四、为什么在改制中忽略商誉价值的存在?由于原先的浙江省环境工程公司是一家省内环保领域的大型工程咨询机构,又是浙江省环保局直属企业,所以自创立以来最大的资产就是依靠国家政策建立起来的客户基础和网络。同时我们应该清楚的知道,环保行业目前还是政策性较强,政府干预程度较大的行业;而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入浙江省环保局系统通讯录,给别人的感觉就是浙江省环保局下属企业,对承接项目非常有利;因此,这笔资产在改制中未有一点点体现,显然不符合常理。第五、为什么在改制后,浙江省环科院原先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转入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环科院是浙江省环保局直属的事业单位,下属十几个部门,拥有职工700余人的大型服务机构,2003年获得国家发改委颁发的环境工程咨询甲级资格证书。而在2007年的资质换证中无偿的转给了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换证申报时所用的技术骨干人员大部分是省环科院人员。目前的浙江省环科院下属很多下属部门需要用到工程咨询资质,这对浙江省环科院这种国有事业单位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更谈不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了。第六、为什么旭日股份必须如此退出? 2007年8月,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宋先生(旭日的老板)由于种种原因辞去总经理一职,由孙先生(汇亨的老板)担任总经理。宜兴市旭日水工业有限公司实际拥有的股份比例是24.5%,于2008年8月退股,退股的比例为实际出资额的2.47倍,期间于2006年年底分红50%、2007年年底分红30%;同时,作为退股交换条件还有是同意他与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成立一家股份公司,也就是现在的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开展的是与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相类似的业务。这样也就是说,作为老板的宋先生还可以借着省环保局下属企业的幌子对外承接环保业务,同时该公司进入浙江省环境监测系统的通讯录内。如此高的投资回报率不得不使我们联想到当时成立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不考虑无形资产和商誉价值这其中的猫腻。由于两位战略股东不熟悉工程咨询业务,素质也不高,目前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运作的现状,完全没有达到当时改制所说的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的要求。改制前原先的浙江省环科院工程部每年上交浙江省环科院400多万,改制后,第一年(包括原先的工程部运作半年)上交57.5万,第二年上交27.6万,这根本没有达到原先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的目的。大家都知道总经理现在是执意按个人意志改为私企,也知道他在省里、省局有关系有支持,作为院里职工好多都不敢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恳请广大的网名民,发挥网络的影响力来评价这种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