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工程索赔的依据”
lucien
lucien Lv.12
2005年03月10日 21:41:02
只看楼主

工程索赔的依据1、 工地(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都必须全部保存妥当,直到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所有索赔项目获得解决为止。 2、 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业主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 3、 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按年月日顺序号存档,以便查找。 4、 做好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建筑师予以承认。将他们的书面指示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

工程索赔的依据

1、 工地(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都必须全部保存妥当,直到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所有索赔项目获得解决为止。

2、 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业主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

3、 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按年月日顺序号存档,以便查找。

4、 做好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建筑师予以承认。将他们的书面指示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

5、 工程照片需有专人管理,照片都应标明拍摄的日期,最好购买带有日期的相机。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

6、 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

7、 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按年月日编号归档。

8、 完整的工程会计资料,包括工卡,人工分配表、注销工资薪金支票、材料购买定贷单、收讫发票、收款票据、帐目及有关图表、财务信件、经会计师核证的财务决算表等。

9、 所有的合同标书文件、合约图纸、修改增加图纸、计划工程进度表、人工日报表、材料设备进场报表及帐单(工程付款单)等需归类保存入档。

  以上九项资料是施工索赔的原始依据,承包商必须重视做好,否则,索赔无依据,一切都是空谈。


nhtjxzz
2006年08月06日 17:48:52
2楼
怎么这么好的材料没人顶
都没有碰到索赔的情况吗?
谢谢楼主
我还想请管理员能不能另开索赔方面知识的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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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tytyty
2006年08月09日 13:36:31
3楼
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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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7877
2007年07月03日 15:57:06
4楼
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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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hb
2007年08月06日 14:38:07
5楼
47、补充条款
47.1承包人现场项目管理班子
47.1.1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配置的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所有项目管理班子主要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47.2承包人应分次提供正式发票,即:
47.2.1当承包人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应向发包人提供申请数额全额建安发票。
47.2. 2发票不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47.3施工要求
47.3.1施工前,承包人应认真研究设计图纸内容,考察施工现场,调查收集有关资料,对施工区域内各监测断面的基层表面高程进行测量,并将结果报送监理工程师核查。
47.3.2测量前应对平面控制点,水准点进行检查复核。测量的方法、精度以及所用的仪器应符合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测量结果应经过承包人与监理工程师双方确认。
47.3.3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面责任。
47.3.4承包人为本合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工人和操作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上岗证书,这些特殊工种包括且不限于:电工、焊工、塔吊司机、信号工、架子工、爆破作业人员,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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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hb
2007年08月06日 14:38:26
6楼
47.4 施工过程管理
47.4.1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后3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开工或监理工程师因承包人原因导致不予签发开工令,视为承包人违约,工期不予顺延。
47.4.2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之前,投标文件内承诺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必须在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日期进场,以保证项目管理机构有效运转。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得更换。对未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同意没有按时进场或进场后发现缺岗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发包人将按 1000元/人•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对未按时进场或进场后发现缺岗的施工员、专职安全员、专职质检员、试验员,发包人将按 500 元/人•天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直到缺员进场为止。对在施工现场管理中存在不尽职及不服从管理的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换或罚款2000元/次。
47.4.3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之前,必须保证投标文件内承诺配备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质检仪器在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日期到场,以保证工程顺利开工。若投标文件内的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按时进场,每迟到一日发包人将按 2000 元/台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直到设备进场为止。
47.4.4在工程实施期间,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人进场必用的施工机械和质检仪器不得撤离现场,否则发包人将 2000 元/台•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直到设备重新进场为止。
47.4.5在工程施工期间,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人的施工管理人员缺员30%以上,在监理工程师发出3次书面警告后5日内,发包人将终止本合同,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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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hb
2007年08月06日 14:38:56
7楼
47.4.6承包人在送投标文件之前,已进行现场考察,应认为已经查得以下方面:
a、现场地形、地貌和特征;
b、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的工作范围、性质和所需要的材料采购和加工;
c、进场道路和水、电、食宿供应条件;
d、当地乡规民约和风俗习惯;
还应认为承包人取得对工程施工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等必要的资料。
47.4.7、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的同意,不得将其工程随意分包,如确需分包,承包人需将分包人的资质、分包内容和分包合同报监理工程师核准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分包。否则,发包人除了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外,还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未经发包人同意分包工程款的10%的违约金。
47.4.8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否则,发包人除了有权解除合同外,还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其违法转包部分的工程款的10% 的违约金。
47.4.9承包人取得批准分包并不代表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人应对分包人加强监督和管理,并对分包人的工程质量、进度及其职工的行为、违约和疏忽负有总包管理责任 。发包人对承包人与分包人的法律和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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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hb
2007年08月06日 14:39:19
8楼
47.4.10工程师可以随时撤回他对现场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批准,如果此批准被撤回,承包人在接到书面撤回通知后应立刻调离更换该人员,不得雇用该人员担任该现场的任何职务。
47.4.1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经发现未按相关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及工艺操作规程要求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的,发包人将按 2000 元/每单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如已造成结构隐患的,承包人须无条件整改至合格标准,且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将按10000元/处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
47.4.12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设备、材料不得低于投标文件承诺的合格产品,并在使用之前必须经建设、监理和设计单位共同确认后方可使用,建设、监理和设计单位认为不合格的,有权拒绝该材料进场,承包人须自费将上述材料无条件在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时间内搬运出场,并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且发包人按 5000 元/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
工程师和任何被其授权的人员应在任何时候有权进入工程现场以及存放或储备材料和成品的一切车间和场所,或者被承包人或任何分包商供应材料或成品的场所,并且当需要时,承包人应使工程师和其授权人员有权进入取得工程材料或成品的其他车间或来源地,同时要求承包人不应在工程所在地存放不合格品或与工程无关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如发现任何不合格产品,承包人须自费将上述材料无条件在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时间内搬运出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且发包人按 2000元/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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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hb
2007年08月06日 14:39:43
9楼
47.4.13承包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如在市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一次不合格,发包人按 2000 元/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发包人将定期和不定期对现场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没按书面通知规定的时间整改并符合要求,发包人每次给予承包人罚款2000元。
47.4.14承包人未按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发包人按每延迟一日20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
47.4.15安全施工管理: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经常检查安全施工,发现有安全问题,由监理工程师出具监理通知单。承包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且满足安全施工要求,负责发包人每次罚款2000元。
47.4.16工期延误处罚
工期延误处罚为三个阶段:±0.00以下结构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室内装修及水电安装工程。
工期延期计算,以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各阶段的日期执行。±0.00以下结构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以市质监站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室内装修及安装工程以发包人、监理工程师验收通过日期为准。
基础每延期一天罚款500元,主体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室内装修及安装工程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罚款计算单位按每个单体计算。
47.4.17本工程相关处罚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将从工程款中扣除。
47.4.18承包人自身的原因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导致监理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的,该部分监理费用由承包方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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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hb
2007年08月06日 14:40:03
10楼
47.5合同变更和解除
47.5.1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发生,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通知至送达承包人或现场项目经理部后生效:
(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窝工或因其他承包人之原因致使合同约定的工期根本无法达到的。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分部施工质量明显无法达到合格要求,经监理工程师要求整改却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
(3)承包人因其他法律纠纷或行政违法被查封或有关司法部门要求发包人停止向其支付工程款或协助执行工程款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4)承包人擅自更换本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管理班子中的人员不能及时到位或擅自更换,经发包人提出异议后10天内不纠正的。
(5)承包人因欠缴税款致使工程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拒绝为其提供税务发票的。
(6)承包人破产或宣告停业清理,且此清理不是出于重组、重建或合并之目的。
47.5.2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工程量由双方进行结算;承包人不配合决算的,发包人有权自行提交给工程预决算审核部门审定,审核结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47.5.3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于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退出工程现场。
47.5.4合同解除并不解除承包人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保修责任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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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hb
2007年08月06日 14:40:25
11楼
47.6.1工程完工且符合下列条件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供竣工报告并要求验收;
(1)工程已按本合同规定全部建成,并圆满通过各项过程的检查、试验和验收;
(2)竣工现场清理已符合约定要求;
(3)法律法规或地方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47.6.2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竣工报告后10日内组织设计单位和监理人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后3日内签署工程验收合格有关证明,并确定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为实际竣工日期。验收不通过,应由承包人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后提交整改报告,竣工日期以最后一次整改后提交整改报告的时间为准。
47.6.3专用条款第32.1条规定的竣工资料是指:按有关规定必须提交的全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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