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广深”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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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4日 13: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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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至今已逾1年。文件要求针对“工薪收入群体买不起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又供给不足的突出问题”,加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供给工作。我们选取通常被称为“一线城市”的北京、上海、广州以及深圳,来看看2024年度配售型保障房工作的开展情况。

2023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至今已逾1年。文件要求针对“工薪收入群体买不起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又供给不足的突出问题”,加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供给工作。我们选取通常被称为“一线城市”的北京、上海、广州以及深圳,来看看2024年度配售型保障房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北京

北京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地处中国北部、华北平原北部,东与天津市毗连,其余均与河北省相邻,形成首都经济圈。城市总面积16410.54平方千米,下辖16个区,2023年末统计全市常住人口约2185.8万人。


1.计划规划方面。2024年1月17日,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联合发改印发《北京市2024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明确全市全年供应“住宅用地1060公顷,其中坚持以需定建,稳慎有序推进的原则,安排保障性住宅用地 460 公顷”;同年5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2024年北京市住房发展年度计划》,明确“计划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460公顷,其中配租型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用地200公顷”。


2.项目管理方面。2024年5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印发《2024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计划(第一批)》,明确在今年没有配售型保障房项目开工,而在纳入筹集计划的6个项目中,由北京大成昌润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昌平区蓬莱温泉科艺苑住宅(D地块)项目,作为唯一的配售型保障房项目,可筹集653套住房,计划于今年7月完成筹集,筹集性质为原安置房转化。截止目前,此项目尚未发布配售通告。


3.制度建设方面。2024年4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示,选定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承担《新形势下工薪收入群体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问题研究》的相关工作。截止目前,北京市尚未出台关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文件。


二、上海

上海市,位于中国东部,地处长江入海口,面向太平洋。与邻近的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构成长江三角洲。城市总面积6340.5平方千米,下辖16个区,2023年末统计全市常住人口约2487.45万人。


1.计划规划方面。2024年4月3日,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式发布《上海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明确全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供应91公顷,并要求“加快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坚持保障性住房用地优先安排,应保尽保”。


2.项目管理方面。截止目前,上海市尚未结合此91公顷的供地计划,发布项目建设、筹集等方面的计划文件或工作要求。


3.制度建设方面。2024年7月,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联合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印发《关于保障房房源管理的若干规定》(沪房规范〔2024〕6号),其中针对征收安置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等用途调整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活动明确了相关规则。除此文件外,上海市尚未出台关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其他政策文件。


三、广州

广州市,广东省省会,地处华南地区,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的北缘,同时也是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中心城市。城市总面积7434.40平方千米,下辖11个区,2023年末统计常住人口约1882.70万人。

1.计划规划方面。2024年1月,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2024年工作计划,明确“筹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1万套”;2024年3月,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广州市2024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明确全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595公顷,含非商品住宅用地94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16%(其中不低于10%用于租赁住房用地)。由此可推算出,2024年度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将不超过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总量的6%,即约为35.7公顷。


2.项目管理方面。2024年7月10日,广州安居集团在海珠区新滘西路保障房项目现场举行广州市2024年保障性住房项目集中开工活动。为筹集市本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广州安居集团正加快推进13个项目,包括5个存量转化项目、5个新开工建设项目,后续还将推进3个“按需定建”项目,筹建房源超1万套、总建筑面积约175万平方米,总投资超170亿元。截止目前,广州市尚未发布上述任何项目的配售通告。


3.制度建设方面。2024年8月,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就《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于近日(9月19日)发布《关于 <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公众参与情况的说明》,文件发布前征求公众意见的环节已经完成。


四、深圳

深圳市,国家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地处广东省南部,珠江口东岸,南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连,北部与东莞市、惠州市接壤,是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心城市之一。城市总面积1997.47平方千米,下辖9个区,2023年末统计常住人口约1779.01万人。


1.计划规划方面。2024年2月,深圳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投票产生了深圳市2024年度10项民生实事,其中包括“加强安居宜居保障。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10万套(间),供应分配6.5万套(间)”;2024年7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深圳市2024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明确“本年度计划供应居住用地180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100公顷”;2024年起,深圳市不再发布年度住房发展计划。根据2022年1月印发的《深圳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期内计划销售保障性住房8万套。


2.项目管理方面。2023年12月28日,深圳市首批共有13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集中开工,其中福田区2个项目、南山区2个项目、宝安区2个项目、龙岗区2个项目、龙华区2个项目、坪山区2个项目、光明区1个项目,总用地面积17.7万平方米,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面积75.7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25亿元,房源合计1万余套。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深圳市委书记孟凡利,广东省副省长张少康出席了福田区福萃苑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开工活动。截止发稿日,深圳尚未发布任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的配售通告。


3.制度建设方面。2023年6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四个政府规章。随后8月,《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印发,住房保障体系调整为“配租型+配售型”。此后,与其他城市一样,深圳亦在结合国务院文件精神,对辖区相关政策体系进行调整。就公布的信息来看,此体系调整的工作尚未完成,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代表的最新政策文件尚未与社会见面。



综上,《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发布以来,“北上广深”四城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方面,重点大多集中于推动项目开工,计划规划方面均较为粗放,制度建设方面尤显不足。随着时间临近第四季度,国务院对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的推动力度是否会继续加大,新的指导性文件以及工作要求是否会随之而来,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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