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北纬33°~47°间的西北地区广泛分布着湿陷性黄土,对此的基本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垫层法 垫层法是一种浅层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的传统方法,在湿陷性黄土地区使用较广泛,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对湿陷性黄土地基进行局部或整片处理,可处理的湿陷性黄土层厚度在1~3m。 二、强夯法 近年来由于施工机械的发展,强夯法的夯实深度越来越大,在工程实践中往往能取得很好的效果。强夯法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
我国北纬33°~47°间的西北地区广泛分布着湿陷性黄土,对此的基本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垫层法
垫层法是一种浅层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的传统方法,在湿陷性黄土地区使用较广泛,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对湿陷性黄土地基进行局部或整片处理,可处理的湿陷性黄土层厚度在1~3m。
二、强夯法
近年来由于施工机械的发展,强夯法的夯实深度越来越大,在工程实践中往往能取得很好的效果。强夯法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Sr≤60%的湿陷性黄土,对湿陷性黄土地基进行局部或整片处理,可处理的湿陷性黄土层厚度在3~12m。
三、挤密法
挤密法适用于对地下水位以上,饱和度Sr≤65%的湿陷性黄土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可处理的湿陷性黄土厚度一般为5~15m。
四、预浸水法
预浸水法适用范围为自重湿陷性黄土,湿陷性等级为Ⅲ或Ⅳ,可消除地面下6m以下湿陷性黄土层的全部湿陷性,可处理的湿陷性黄土层厚度为6m以上,需要结合垫层或者其他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