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在2024年进行了局部修订, 并计划于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这次局部修订主要是基于《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和《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的要求,以及对原规范实施以来各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的。 以下是2024年版局部修订版与2016年版在内容上的主要对比:
一、标准名称及编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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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版:名称为《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编号为GB50011-2010(2016年版)。 -
2024年版:名称修改为《建筑抗震设计标准》,编号修改为GB/T50011-2010。 注意,这里的“GB”变为“GB/T”,意味着标准性质由强制性变为推荐性,但实际上根 据住建部公告,该标准在抗震方面的要求仍 然是强制性的。
二、具体条文修改
1. 3.1.3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和设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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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版:未明确要求对特定建筑编制抗震设防专篇。 -
2024年版:新增要求,对按规定需编制抗震设防专篇的建筑,应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抗震设防专篇,并在设计文件中明确。这主要是根据《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的修订。
2. 3.9.2 结构材料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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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版: 抗震等级二级的框架梁、柱、节点核心区混凝土强度等级要求可能低于C30;构造柱、芯柱、圈梁等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要求可能低于C25。 -
2024年版: 提高了抗震等级二级的框架梁、柱、节点核心区混凝土强度等级要求,不应低于C30; 同时,构造柱、芯柱、圈梁等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要求也不应低于C25。
3. 3.10 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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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条文的修改:包括3.10.1、3.10.2、3.10.3、3.10.4、3.10.5等条文,主要对抗震性能化设计的具体要求和计算方法进行了细化和完善。例如,对抗震性能目标的确定、地震动水准的选定、结构及其构件的抗震性能化设计计算方法等进行了更加详细和具体的规定。
三、其他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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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性修订:根据《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和《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的要求,对个别条文进行了协调性修订。 -
文字性调整: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实施以来各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部分条款进行了文字性调整。
四、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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