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程造价的二元化思考(一)
严肃的滑板
2024年05月13日 11: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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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造价人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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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轻胜马

首先,这里想表达的“二元”一词,权当来源于我国实行城市/乡村二元分割制度,又称城乡差别二元社会结构。在二元结构里,城乡之间因存在户籍壁垒和不同资源配置制度,在社会发展度过一定的阶段后,当初因种种原因实施的制度,其内部的矛盾凸显,形成了二元或多元,内耗阻碍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此时,二元须向现代化一元转换。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建造价格,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在这个领域也存在类似二元化情形值得关注和改进。

首先,这里想表达的“二元”一词,权当来源于我国实行城市/乡村二元分割制度,又称城乡差别二元社会结构。在二元结构里,城乡之间因存在户籍壁垒和不同资源配置制度,在社会发展度过一定的阶段后,当初因种种原因实施的制度,其内部的矛盾凸显,形成了二元或多元,内耗阻碍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此时,二元须向现代化一元转换。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建造价格,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在这个领域也存在类似二元化情形值得关注和改进。 次先探讨工程造价概念的二元化
一、工程造价两种含义的理解  
工程造价概念是工程项目的建造价格?成本?还是投资?
学习过工程造价的都知道它有两种不同的含义,第一种含义是站在投资者角度,指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本,即完成一个建设项目所需费用的总和 , 包括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工器具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第 二种含义是站在建筑市场角度,指建设工程的承发包价格。但这两种含义或来源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学术委员会的《对工程造价含义的界定意见》,不一定都知道。这个意见或许在当时,乃至出台后相当长时间,都有很好的指导作用,但眼下再对这两种 不同角度的界定进行深究,会有困惑。
投资者角度的 工程造价是建设项目投资。这里是指投资主体在选定的建设项目上预先垫付资金,以期获得预期收益的经济行为,在现行的造价构成里面与固定资产投资项对应。建设项目投资角度来看,工程造价具有明确的主体性和目标性,其主体即建设项目的业主,其目标性即对投资所形成的资产的保值增值。
投资者角度的的理解还涉及 建筑产品成本。在政治经济学里,成本是已经消耗的生产资料的转移价值和活劳动消耗的价值。在成本会计中,成本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经济资源价值牺牲进行对象化计算的数额。 对于工程商品而言,这里的成本应泛化指想要取得建设项目的一方(企业或其他法人甚至个人)花费在取得建筑工程上的全部费用。
当我们把建设项目看做商品的时候,工程造价又是建筑产品价格。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筑产品价格是指建筑工程产品交易时,卖方(工程承包商)建造并出售、买方(业主)购买 建筑工程产品 这一产品,双方都愿意接受的货币数量标准。这个数量标准,表现为工程的价格,可以认为是通过要约和承诺确定的工程造价。在工程招标投标中,投标报价是承包商提出的工程价格(即要约价),承包商中标后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确认价(即承诺价),进一步说应该是业主和承包人最终确定的工程价格。但这种在发承包阶段形成的工程价格,不能仅仅认为是进入建设期的建安工程费用,否则与标准的工程造价口径范围有很大区别,将导致两种含义明显不符。
比如,按照我们《工程造价术语标准》 GB/T50875-2013 中的定义,工程造价是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建设费用。这个概念里面强调建设期,这可能是由于标准是住建口主导编制导致,也从某个角度反映出我们多部门条块分割管理工程行业的现状。但工程造价是从项目前期决策就开始估算,不宜仅仅强调建设期的这个价格;这个概念也强调预计或实际,这种预计或实际是在项目各阶段多次确认形成的造价,成果其实体现项目某一个环节的当期价格。但一个定义里面同时强调预计或实际,实践中也基本不会出现二者一致的情形, 那究竟是预计还是实际呢?这种表述 反倒为概念推广设置人为障碍;最后,在实务中,定义与实际经常存在认知差异,比如 主体不同,对工程造价的理解 是不同的,承包人很可能认为就 是承包合同确定的工程价款,投资人也 会认为是 为了从施工 承包人手上获取工程项目所投入的费用 。又比如, 一个工程师说自己是做工程造价的,可能他说的是做建安费用,但按建设项目总投资构成,工程造价的口径是对应到固定资产的,与建安费还不是一回事。这种情形与实务中很多工程造价人员主要接触项目建安费用(如预算和控制价)有关。
二、工程造价的范围  
为了把工程造价概念说清楚,可以放到更大的视角, 看看工程造价的口径范围。
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出来后,发改部门出台在发改投资[2006]1325号里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更新了1993年由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和参数的通知》(计投资[1993]530号)所发布的《关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若干规定》、《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参数》。(PS曾经我们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评价工作已无必要”。)
在《方法与参数》第三版里,我们对建设项目总投资构成如下图示。这个成果借鉴了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英国财政部等机构发布的经济评价指导手册和研究成果。
为此,对比看下世界银行、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对项目的总建设成本(相当于我国的工程造价)做的统一规定,项目的总建设成本构成如下图。在这里,工程项目总建设成本=直接建设成本+间接建设成本+应急费用+建设成本上升费,我国的工程造价(固定资产)构成与之类似,只是将建设期贷款利息单列,将应急费和建设成本上升费统一放到预备费中。
还查到一个英国的建设项目总投资构成是这样的,它这个总投资概念与我国的总投资在形式上有所区别,没有在二级单列贷款利息,不含流动资产。
在美国,工程造价大致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业主经营所需费用,通常被称为“软费用”,这部分费用涵盖了基础上所需资金的筹措、设备购置及储备资金、土地征购及动迁补偿、财务费用、税金及其他各种前期费用。二是业主委托设计咨询公司或总承包公司编制的建安工程建设实际发生所需费用,这通常被称为“硬费用”,涵盖了施工所需的工、料、机消耗使用费、现场业主代表及施工管理人员工资、办公和其他杂项费用,以及承包商现场的生活及生产设施费用、各种保险、税金、不可预见费等。
综合来看,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界定的工程造价,我国的构成在形式上参考借鉴了多个版本,口径基本一致。这里随文再附一个国外对工程造价构成里面的硬核--建安工程费用的细分表,不具体展开。
三、概念更新合一  
念应该是高 度浓缩精华和简洁的表述。 工程造价可以有不同的理论支撑和形式划分,但 指导行业实践的基本概念 鉴于建设项 目本质是商品(演化成标准化商品),工程造价可以侧重反映项目在市场中的交易价格,并明确购买主体; 概念 应充分 反映 在工程项目的全寿命过程中,多次对各项工作 、劳动和材料所需的成本进行估算、核算和控制的过 程结果 这个过程涉及 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等环节。 这种交易价格形成 的阶段性、动态性,可以用多次性 概括  
工程造价的英文被翻译为“Project Cost”或“Construction Cost”。这里面的“Cost”一词尤为突出,查阅可知它有成本、费用之意,这种含义应该是指投资人(业主) 而非承包 人, 为购买工程项目这个商品所发生的成本或费用。
 
为了消除二元化情形,建议首先从源头上将概念更新为:工程造价是投资人(业主)从建筑市场取得工程项目所支付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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