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11月27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公众对《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草案)》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截至12月11日。条例草案共七章五十四条,分为总则、基本管理制度、能源发展绿色转型、产业结构绿色转型、生活消费绿色转型、保障措施、附则等。 草案第二十八条专门就建筑绿色转型,提出涉及绿色建筑制度、新建建筑标准、既有建筑改造、公共建筑监管和公用设施管理等五方面内容。
《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11月27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公众对《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草案)》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截至12月11日。条例草案共七章五十四条,分为总则、基本管理制度、能源发展绿色转型、产业结构绿色转型、生活消费绿色转型、保障措施、附则等。
草案第二十八条专门就建筑绿色转型,提出涉及绿色建筑制度、新建建筑标准、既有建筑改造、公共建筑监管和公用设施管理等五方面内容。
一是本市建立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监督管理制度,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措施,督促和引导相关责任主体在设计、建设、运行、改造等环节贯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要求。
二是本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推进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碳排放建筑,推广绿色低碳循环建材、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方式和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应用。
三是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房屋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旧区改造、旧住房更新等工作, 推进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
四是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 对公共建筑运行能耗与碳排放加强监管 ,完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制定各类公共建筑运行能耗和碳排放限额标准。
五是市绿化市容部门应当加强 对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景观照明的能耗控制和监督管理。
草案主要内容有四方面。
保障能源绿色安全转型。一是优化 能源结构,推行化石能源绿色低碳替代,促进光伏、风电、氢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新型储能方式的发展。二是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提升电网调节能力,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三是推动绿色电力交易,完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制,支持分布式发电企业向同一配电网区域的电力用户就近交易。
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发展。一是在工业领域,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发展,鼓励企业通过节能降碳等方式减少能源资源消耗。二是在循环经济领域,推动资源化再利用产品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三是在建筑领域,完善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监管。四是在交通领域,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形成绿色生活消费方式。一是鼓励绿色消费与出行,支持消费者优先购买、使用绿色低碳产品,引导公众优先选择绿色出行方式。二是促进资源节约使用和循环利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三是治理塑料污染,严格落实国家“限塑”“禁塑”要求,推进包装物减量。
优化绿色转型保障措施。一是在规定相关财税支持政策的同时,发挥金融和科技双轮驱动作用。二是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引导企业开展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三是完善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政策机制,逐步建立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下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四是深化碳市场建设,鼓励碳排放权交易产品及其衍生品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