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造价人家园
一、本定额 适用于 广东省地方水利水电工程,包括 新建或改扩建工程 、 除险(达标)加固工程 、 节水改造 等各类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及 水土保持 工程。 堤防工程 包括河堤工程和海堤工程; 小型独立建筑物工程 指单独立项的小型水闸工程、泵站工程等; 其他工程 包括疏浚工程、田间工程等。 工程部分费用 组成内容如下:《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粤水建管〔
一、本定额 适用于 广东省地方水利水电工程,包括 新建或改扩建工程 、 除险(达标)加固工程 、 节水改造 等各类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及 水土保持 工程。
堤防工程 包括河堤工程和海堤工程; 小型独立建筑物工程 指单独立项的小型水闸工程、泵站工程等; 其他工程 包括疏浚工程、田间工程等。
工程部分费用 组成内容如下:《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粤水建管〔 2017 〕 37 号
主要是工程项目的划分,比如 枢纽工程 :
【 主体建筑工程 】
(1)挡水工程。包括挡水的各类坝(闸)工程。
(2)泄洪工程。包括溢洪道、泄洪洞、冲砂孔(洞)、放空洞、泄洪闸等工程。
(3)引水工程。包括引水明渠、进水口、取水口、引水隧洞、调压井、高压管道等工程。
(4)发电厂(泵站)工程。包括发电厂、泵站等工程。
(5)变电站工程。包括变电站、开关站等工程。
(6)航运工程。包括上游引航道、下游引航道、船闸(升船机)等工程。
(7)鱼道工程。根据枢纽建筑物布置情况,可独立列项。与拦河坝相结合的,也可作为拦河坝工程的组成部分。
【 非主体建筑工程 】
(8)交通工程。包括上坝、进厂(站)及对外等场内外永久公路、桥涵、码头等交通工程。
(9)房屋建筑工程。指为生产运行服务的永久性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辅助生产建筑、仓库、办公用房、值班公寓和附属配套设施等房屋工程,土石方挖填工程,围护及室外工程等。
(10)场内供电设施工程。指为工程生产运行需要架(敷)设的场内供电线路及变配电设施工程。
( 11 )其他建筑工程。指除上述( 1 ) ~ ( 10 )项列项建筑工程以外的其他建筑工程。包括安全监测建筑工程,照明线路,通信线路,厂坝(闸、泵站)区的供水、排水等公用设施,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建筑工程,水文、泥沙监测建筑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筑工程及其他。
【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1)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水轮机、发电机、主阀、起重机、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电气设备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2)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水泵、电动机、主阀、起重设备、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电气设备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3)闸(涵)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电气一次和电气二次设备及安装工程。
(4)供变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主变压器、高压电气设备、一次拉线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5)公用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通信设备、通风空调设备、机修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全厂接地及保护网,电梯,坝区馈电设备,照明设施(指除照明线路以外的灯具及其他设施),厂坝区供水、排水设备,水文、泥沙监测设备,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备,安全监测设备,消防设备,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备,交通设备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包括 闸门 、 启闭机 、 拦污栅 、 升船机 等设备及安装工程,水电站(泵站等) 压力钢管购置 及安装工程和其他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除了以上,其他为机电设备】
【 施工临时工程 】
(1)导流工程。包括导流明渠、导流洞、施工围堰、蓄水期下游断流补偿设施或费用、导流排水设施、导流抽排水费用等,以及上述建筑物相应的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2)施工交通工程。指施工现场内外为工程建设服务而修建的临时交通(不含施工便道)工程及附属设施。包括公路、桥梁、施工支洞、码头、缆机平台、门机栈道(平台)、卷扬机道、转运站(场)、桥(涵)及道路加固、施工期间的施工通航措施费等。
(3)施工供电工程。包括从现有电网向施工现场供电的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输电线路和配套的变(配)电设施设备工程。
(4)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指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建造的临时房屋,包括施工仓库、办公及生活营地建筑、室外工程等。施工仓库指为工程施工而临时兴建的用于储备材料、设备、工器具等的仓库。办公及生活营地建筑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含现场监理)及现场设计代表在工程建设期间所需的办公室、宿舍及其他生活用房等房屋建筑。
(5)施工场地工程。为满足现场施工需要,施工场地挖填平均深度超出30cm外的挖填工程,以及必须修筑的预制场、施工设备所需的基础处理等。
(6)施工降排水工程。包括河道及围堰基坑的初期排水、工程地下降水的工程措施和抽排水费用。
(7)砂石料加工系统。指工程自行开采加工砂石料,而需要建设的砂石骨料加工生产系统所需的建筑工程、钢构架及配套设施等。但不包括砂石料加工系统设备购置、安装与拆除、砂石料加工运行费用等。
(8)混凝土拌和楼及制冷系统。指工程自行建设的混凝土搅拌楼系统及混凝土制冷系统所需的建筑工程、钢构架及配套设施等。但不包括拌和楼(拌和站)、制冷设备、安装与拆除以及运行费用等。
(9)临时监测工程。指仅在施工期需要监测的项目。包括临时安全监测项目的设备购置、埋设、安装以及配套的建筑工程,施工期对临时安全监测项目和永久安全监测项目进行巡视检查、观测、设备设施维护及观测资料整编分析等内容。
(10)安全生产措施费。指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需要,在工程设计已考虑的安全支护措施之外发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费用。
(11)其他施工临时工程。指除施工导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施工供电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场地工程、施工降排水工程、砂石料加工系统、混凝土拌和楼及制冷系统、临时监测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以外的其他施工临时工程。主要包括施工供水水源及主(干)管工程,供电、供风、供(排)水机房,大型施工机械(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中标注有“*”号)进退场及安装拆卸,防汛度汛措施(含备料),基坑经常性排水措施(含电费),施工通信工程等。
施工临时支护工程根据设计列入相应永久建筑工程中。
【 独立费用 】
(1)建设管理费。包括建设单位开办费、建设单位人员费、项目管理费。
(2)招标业务费。
(3)经济技术咨询费。
(4)工程建设监理费。
(5)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6)联合试运转费。
(7)生产准备费。包括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厂费、生产职工培训费、管理用具购置费、备品备件购置费、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8)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
(9)工程勘测设计费。
(10)其他。包括工程质量检测费、工程保险费、防汛物资备料、爆破工程专项费及其他税费。
二、本定额分为土方开挖工程、石方开挖工程、土石方填筑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基础处理及锚固工程、疏浚工程、管道工程、植物措施工程、其他工程共十章及附录。
三、本定额是按现行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根据 合理的施工组织 和 正常的施工条件 编制的。本定额是完成一个质量合格工程规定计量单位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
四、本定额 不包括 冬季、风季及雨季等气候影响施工的因素 及 增加的设施 费用。
五、本定额按 每班八小时工作制 拟定。
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扼要说明各章节的主要施工过程及工序。次要的施工过程及工序和必要的辅助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已包括在定额内。
七、定额中人工、机械用量是指完成一个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人工和机械, 包括 基本工作、准备与结束、辅助生产、不可避免的中断、必要的休息、工程检查、交接班、班内工作干扰、夜间施工工效影响、常用工具和机械的维修、保养、加油、加水等全部工作。
八、定额中人工是指完成该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耗用量,包括基本用工和辅助用工的技工和普工。
九、材料消耗定额(含其他材料费、零星材料费)是指完成一个定额子目内容所需的全部材料耗用量。
材料预算价格一般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和采购及保管费四项。
(4 )采购及保管费。指材料在采购、供应和保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材料的采购、供应和保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教育经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及工具用具使用费;仓库、转运站等设施的检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技术安全措施费;材料在运输、保管过程中发生的损耗等。【《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 2014 〕 429 号 P46 、《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粤水建管〔 2017 〕 37 号 P25 】
1.材料定额中, 未列示品种 、 规格的 ,可根据设计选定的品种、规格计算, 但定额数量不得调整 。 凡材料已列示了品种、规格的 , 编制预算单价时不予调整 。
注意此条。
2.材料定额中, 凡一种材料名称之后同时并列了几种不同型号规格的 ,如基础处理及锚固工程中“六—47地面砂浆锚杆—风钻钻孔” 的钢筋φ18和φ20等,表示这种材料 只能选用其中一种 型号规格的材料进行计价。
3. 其他材料费 和 零星材料费 是指完成一个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所必须的未列量材料费,如 地下工程的照明 , 混凝土工程的养护用材料费 , 石方工程的钻杆、空心钢 等及其他用量较少的材料费(定额另有注明的除外)。
注意此条。
4. 材料场内 (从分仓库或相当于分仓库材料堆放地至工作面) 运输 所需的人工、机械及费用, 已包括 在各定额中( 第九章“植物措施工程”中的苗木种植定额除外 )。
十、机械台班消耗定额(含其他机械费)是指完成一个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所需的主要机械消耗量及次要辅助机械使用费。
1.机械定额中,凡单位以“ 组班 ”表示的,其机械数量等 均按设计选定计算 , 定额数量不予调整 。
2.机械定额中, 凡一种机械名称之后同时并列几种型号规格的 ,如土方开挖工程中“一—17人工装土自卸汽车运输”的 自卸汽车 等,表示这种机械 只能选用其中一种 型号、规格的机械进行计价。
3.机械定额中, 凡一种机械分几种型号规格与机械名称同时并列的 ,如石方开挖工程中“二—23斜井石方开挖—风钻钻孔(下行)”的 风钻 , 表示这些名称相同而规格不同的机械应同时进行计价 。
4.其他机械费,是指完成一个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所必须的次要机械使用费。如 混凝土浇筑现场运输中的次要机械 , 疏浚工程中的油驳等辅助生产船舶 等。
十一、本定额中其他材料费、零星材料费、其他机械费,均以费率形式表示,其计算基数如下:
1.其他材料费,以定额列示的主要材料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2.零星材料费,以定额列示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3.其他机械费,以主要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十二、定额用 数字表示 的 适用范围
1. 只用一个数字 表示的, 仅适用于 该数字本身。当需要 选用的定额介于两子目之间 时,可用 插入法 计算。
按前述的计算方式: 10.96*0.7+12.36*0.3=11.38 ;简单理解: 较大权重 给离得近的, 较小权重 给离得远的。
2. 阿拉伯数字 用于上下限表示的,如2000~2500,适用于 >2000 、 ≤ 2500 的数字范围。
3. 罗马数字 用于上下限表示的,如岩石级别Ⅴ~Ⅷ,上下限 均包括 数字本身 。
4.数字后面用“ 以上 ”,“ 以外 ”表示的,均 不包括数字本身 ;用“ 以下 ”,“ 以内 ”表示的,均 包括数字本身 。
十三、本定额的挖掘机均按 液压挖掘机 拟定。
十四、本定额的 汽车运输 , 适用于 工程场内施工路况 10km以内 的运输。当运距大于10km, 超出部分 按 增运定额的台班数 乘以系数0.75计算;当运距大于30km时, 超出部分 按 增运定额的台班数 乘以系数0.65计算。
十五、除注明者外,本定额 不含 超挖量 、 超填量 及 施工附加量 。
十六、本定额第三章中的砌筑工程、第四章中的现浇混凝土工程及第六章中的边坡锚固工程 未包含 工作面内的脚手架搭拆 及 摊销 费用,如 工作面离地高度大于1.2m 且 需搭设脚手架 时,其费用应按相关定额另行计算。除上述定额外,其他定额均 已包括 工作面内的脚手架搭拆及摊销费用。
59. 钢管脚手架定额,超过 1.2m 的混凝土浇筑是否需要搭设脚手架。答:详见定额总说明。
十七、除第六章打桩用工作平台需按相关定额另行计算外, 其他工作平台费用 已含在 相应定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