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公众号:Structure and Art 荷载取值 3.1.11 百年公共建筑的地震作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标准设防类和重点设防类的建筑,应按本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地震作用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 范》GB 50011和本标准第5.7节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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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 百年公共建筑的地震作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标准设防类和重点设防类的建筑,应按本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地震作用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 范》GB 50011和本标准第5.7节的要求, 其中设计使用年限100年地震作用调整系数φ应符合表3.1.11的规定 ;
表3.1.11设计使用年限100年地震作用调整系数
【条文说明】 3.1.11 结构设计使用年限是确定其所受地震作用的重要参数。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根据近年来大量强震记录和地震危险性分析的成果,结合社会和地域发展情况给出了未来50年内全国地震危险性的分级标度(烈度、地震动参数), 尚未给出设计基准期100年的地震作用 。当结构的使用年限越过设计基准期时,从统计学意义上讲,可以根据一定时间区段内的样本随机分布函数来推算出不同时间区段内随机变量的特征值。
5.1.8 荷载和作用应考虑设计使用年限100年的影响,按下列规 定采用:
1 楼面和屋面活荷载乘以设计使用年限调整系数,不应低于1.1;
2 对雪荷载和风荷载,应取重现期100年的基本雪压和基本风压;
3 对地震作用, 应在国家现行标准设计基准期50年的基础上进行必要调整后采用,调整方法见本标准第3.1.11条 ;
4 对温度作用,应取重现期100年的基本气温 。
5.4.2 对 雪荷载敏感的结构,基本雪压应按重现期100年的雪压 值乘以系数1.1 采用。
5.3.1 百年公共建筑的楼面和屋面活荷载的标准值及其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 规范》GB 50009的规定取值。
5. 2.2 百年住宅建筑的竖向荷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面层及装饰等均布永久荷载宜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 1.0?1.1;
4.1.2 结构设计时,混凝土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可按照现行国家 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取值。
4.2.2 结构设计时,普通钢筋、预应力钢筋、普通钢材及其连接 件的力学性能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等的有关规定。
9.1.1 百年公共建筑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应根据结构所处的环境 类别和环境作用等级进行设计。百年公共建筑不宜建设在环境作 用等级非常严重的地区,当无法避免时,除满足本章要求外,尚应进行试验验证并通过专门审定。
山东省 DB37-T5213-2022 百年住宅建筑设计规程
河北省DB13(J)T8383-2020百年住宅设计标准
河北省DB13(J)T8384-2020百年公共建筑结构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