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抗震鉴定都有哪些检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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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4日 16: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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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2021年8月4日国务院公布了《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中规定了抗震鉴定的加固范围、基本流程、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颁布之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进行局部修订的公告。

【导言】

2021年8月4日国务院公布了《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中规定了抗震鉴定的加固范围、基本流程、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颁布之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进行局部修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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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的五大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已经建成的下列建设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主要分为5类:
1、重大建设工程;
2、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3、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
4、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5、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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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一、《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第1.0.6条规定:
下列情况下,现有建筑应进行抗震鉴定:
1、接近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建筑。
2、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建筑。
3、需要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的建筑。
4、其他有必要进行抗震鉴定的建筑。

二、《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GB50117-2014第3.0.5条规定: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现有构筑物,应进行抗震鉴定:
1、达到和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并需继续使用的构筑物。
2、未按抗震设防标准设计或建成后所在地区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构筑物。
3、改建、扩建或改变原设计条件的构筑物。

三、《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第1.0.3条规定:
现有建筑抗震加固前,应依据其设防烈度、抗震设防类别、后续使用年限和结构类型,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的相应规定进行抗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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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鉴定检测内容


一、建筑物现场检查情况
1、对建筑物进行倾斜观测;
2、对该建筑的梁、板、柱、承重墙和外墙等构件进行外观检查,是否存露筋、开裂、变形等损坏现象;
3、现场对该建筑物主体的建筑结构布置情况进行检查,包括轴线尺寸、构件截面尺寸等,并绘制平面布置图;
4、采用回弹法及钻芯法等措施对该建筑物承重构件的强度进行检测,分别计算出各材料强度指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采用钢筋探测仪和局部剥落相结合的方式对该建筑物柱、梁、板等构件的配筋情况进行检测。

二、承载力验算
1、对该建筑物抽检的柱配筋、梁配筋进行复核,计算结果是否满足现状结构承载力计算要求。
2、对该建筑物各结构层的承重墙体受压承载力进行分析,计算结果是否满足现状结构承载力计算要求。
3、对该建筑物各结构层承重墙体高厚比进行分析,计算建筑物各层承重墙体的高厚比是否满足规范允许高厚比要求。
4、对该建筑物承重墙体局部受压承载力进行分析,计算建筑物各层承重墙体局部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结构承载力计算要求。

三、抗震鉴定
1、若建筑物所处场地满足抗震要求,可不进行场地对房屋影响的抗震鉴定;
2、建筑物地台、室内地面及各柱、墙脚均未发现明显的开裂、沉陷及错位现象,上部结构构件亦无不均匀沉降裂缝和明显的倾斜现象,可不进行地基基础的抗震鉴定;
3、通过了解建筑物建成及使用时间,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的要求进行相应等级的建筑抗震鉴定,若再对建筑进行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时,则还需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的规定进行鉴定。

四、结论
综合上述检查、检测、承载力验算及抗震鉴定结果,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对该建筑物整体抗震性能进行鉴定评级,若不符合抗震鉴定要求,应提出抗震加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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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鉴定的必要性


为什么说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是十分必要的一件事呢?我们要知道,建筑物安全性涉及许多方面,诸如承重结构防止破坏倒塌,建筑部件破坏坠落等的安全性,建筑结构相当于人体的骨架,直接关系着建筑物的安全,关系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筑物和人一样都有生命周期,随着时间推移,也会走向衰老,而对既有建筑安全性鉴定就像对人一样,生病了就去医院治疗。
在建筑结构设计中,结构使用功能需求一般都是按照其在正常条件下的预定使用年限而设计的,但实际情况上建筑各个结构的使用功能下降都会有所不同,诸如使用条件、环境条件的变化,遭受自然或人为灾害,建筑物基础不均匀沉降,屋面或楼板超重等不确定因素影响着。
在这些因素中,人为因素最为主要,从近年来发生的多起房屋倒塌事故中可总结出,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改造前未按要求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评估改造可行性造成的。其实建筑结构的安全性不仅体现在设计中,它贯穿于建造、改造、运维等整个全寿命周期。因此既有建筑结构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一丝损坏迹象,应及时进行结构安全鉴定,否则可能危及生活、生产与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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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既有建筑抗震鉴定检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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