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院有其特定的功能需求,其建筑防火要求及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满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以及相应的系统类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本文共九章节,文末附争议探讨: 1、有关电影院耐火等级的争议! 2、影院附建时防火分隔措施的争议! 3、电影院候场的门厅,人数怎样确定? 第一章 防火设计的基本原则 一、电影院属于公共建筑,其建筑防火要求及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满足《
本文共九章节,文末附争议探讨:
1、有关电影院耐火等级的争议!
2、影院附建时防火分隔措施的争议!
3、电影院候场的门厅,人数怎样确定?
第一章 防火设计的基本原则
三、设计使用人数或座位数超过1500人(座)的影剧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室内场所属于重要公共建筑。
(
B.0.1
)
一、电影院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二级。(
4.1.2
)
二、剧场、电影院、礼堂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至少应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5.4.7
)
1、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
2、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观众厅宜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确需布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且每个观众厅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m?。
3、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
4、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5、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三、当电影院建在综合建筑内时,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
6.1.2
)
四、电影放映室、卷片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观察孔和放映孔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6.2.1
)
注:对于放映数字电影的放映室,当室内可燃物较少时,其观察孔和放映孔也可不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五、放映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不低于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6.1.7
)
六、超大城市综合体中的电影院,应采取严格防火分隔措施:电影院与其他区域应有完整的防火分隔并应设有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公消〔2016〕113 号
)
一、电影院建筑外部应符合下列规定(
4.1.7
):
2、设有突出的广告牌等设施时,应安全可靠,且不应影响消防车辆的通行和人员疏散。
二、电影院的人流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4.1.5
):
1、观众厅人流组织应合理,保证观众的有序入场及疏散,观众入场和疏散人流不得有交叉;
2、应合理安排放映、经营之间的运行路线,观众、管理人员和营业运送路线应便捷畅通,互不干扰。
三、剧场、电影院、礼堂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至少应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5.4.7
)
四、剧场、电影院、礼堂和体育馆的观众厅或多功能厅,其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5.5.16
)
对于剧场、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或多功能厅,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当容纳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超过2000人的部分,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人。
五、独立建造的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场所的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疏散门、安全出口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5.5.20
)
1、观众厅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应按每100人不小于0.60m计算,且不应小于1.00m;边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80m。
布置疏散走道时,横走道之间的座位排数不宜超过20排;纵走道之间的座位数:剧场、电影院、礼堂等,每排不宜超过22个;体育馆,每排不宜超过26个;前后排座椅的排距不小于0.90m时,可增加1.0倍,但不得超过50个;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座位数应减少一半;
2、剧场、电影院、礼堂等场所供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5.5.20-1的规定计算确定;
六、附设在其他建筑内的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场所,其疏散楼梯和走道的净宽度指标应执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
5.5.21
条的规定。
注:本条要求,源自规范图示
5.5.20
,实际应用中,对于附设在其他建筑内的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场所,应对比
5.5.20
和
5.5.21
,以较高要求为准。文末附争议探讨!
七、观众厅内疏散走道宽度除应符合计算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6.2.7
)
3、横向走道除排距尺寸以外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0m。
八、独立建造的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多层建筑可以采用敞开楼梯间,但当这些场所与其他功能空间组合在同一座建筑内时,则其疏散楼梯的设置形式应按其中要求最高者确定,或按该建筑的主要功能确定。如电影院设置在多层商店建筑内,则需要按多层商店建筑的要求设置封闭楼梯间。(
5.5.13
)
九、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0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0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0m,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
5.5.19
)
注1:本条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主要指营业厅、观众厅,礼堂、电影院、剧院和体育场馆的观众厅,公共娱乐场所中出入大厅、舞厅,候机(车、船)厅及医院的门诊大厅等面积较大、同一时间聚集人数较多的场所。本条规定的疏散门为进出上述这些场所的门,包括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或通向楼梯间的门。
注2:本条规定的紧靠门口内外各1.40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主要指正对门的内外1.40m范围,门两侧1.40m范围内尽量不要设置台阶,对于剧场、电影院等的观众厅,尽量采用坡道。
注3:对于那些主要出入口临街的剧场、电影院和体育馆等公共建筑,其主体建筑应后退红线一定的距离,以保证有较大的疏散缓冲及消防救援场地。
十、观众厅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在紧靠门口1.40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疏散门应为自动推闩式外开门,严禁采用推拉门、卷帘门、折叠门、转门等。(
6.2.2
)
十一、观众厅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观众厅疏散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6.2.3
)
十二、在确定电影院观众厅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宽度时,要认真考虑通过人流股数的多少,如单股人流的宽度为0.55m,2股人流的宽度为1.1m,3股人流的宽度为1.65m,以更好地发挥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疏散功能。(
5.5.20
)
十三、放映机房应有一外开门通至疏散通道,其楼梯和出入口不得与观众厅的楼梯和出入口合用。(
4.4.8
)
十四、观众厅外的疏散走道、出口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6.2.4
)
1、穿越休息厅或门厅时,厅内存衣、小卖部等活动陈设物的布置不应影响疏散的通畅;2m高度内应无突出物、悬挂物;
2、当疏散走道有高差变化时宜做成坡道;当设置台阶时应有明显标志、采光或照明;
3、疏散走道室内坡道不应大于1:8,并应有防滑措施;为残疾人设置的坡道坡度不应大于1:12;
1、对于有候场需要的门厅,门厅内供入场使用的主楼梯不应作为疏散楼梯;
2、疏散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8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m,楼梯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20m,转折楼梯平台深度不应小于楼梯宽度;直跑楼梯的中间平台深度不应小于1.20m;
3、疏散楼梯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当踏步上下两级形成的平面角度不超过10°,且每级离扶手0.25m处踏步宽度超过0.22m时,可不受此限;
4、室外疏散梯净宽不应小于1.10m;下行人流不应妨碍地面人流。
十六、超大城市综合体应在公共区域利用图文、音视频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重点提示该场所火灾危险性、安全疏散路线、灭火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消防设施器材应设置醒目的图文提示标识。确认发生火灾后,建筑内电影院、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区域的电子屏幕、电视以及楼宇电视、广告屏幕的画面、音响,应能切换到火灾提示模式,引导人员快速疏散。(公消〔2016〕113号)
影院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系统,依公共建筑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1、特等、甲等剧场,超过 800 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以及超过 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8.2.1
)
2、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 200m?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8.2.4
)
3、室内消火栓宜设在门厅、休息厅、观众厅主要出入口和楼梯间附近以及放映机房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布置消火栓时,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6.1.13
)
影院建筑的自动灭火系统,依公共建筑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1、电影院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5.4.7
)
2、根据规范要求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难以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展览厅、观众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和丙类生产车间、库房等高大空间场所,应设置其他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固定消防炮等灭火系统。(
8.3.5
)
影院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依公共建筑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1、特等、甲等剧场,座位数超过 1500 个的其他等级的剧场或电影院,座位数超过2000 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 3000 个的体育馆;(
8.4.1
)
3、电影院内吸烟室,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机械排风设施。(6.1.11)
影院建筑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依公共建筑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座位数超过 1500 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 3000 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25L/s 的其他公共建筑,非消防用电负荷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0.2.7
)
影院建筑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依公共建筑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1、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应设置疏散照明;(
10.3.1
)
2、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10.3.6
)
影院建筑的防排烟系统,依公共建筑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1、面积大于100㎡的地上观众厅和面积大于50㎡的地下观众厅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6.1.9
)
注: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
8.5.4
)
体育场(馆)、电影院、剧院、会堂、礼堂的舞台及后台部位应按严重危险级配置灭火器,体育场(馆)、电影院、剧院、会堂、礼堂的观众厅应按中危险级及以上等级配置灭火器(
附录 D
)
1、电影院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送、回风总管及穿越防火分区的送回风管道在防火墙两侧应设防火阀:风管、消声设备及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6.1.12
)
2、观众厅及放映机房等处墙面及吊顶内的照明线路应采用阻燃型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绝缘电缆穿金属管或金属线槽敷设。(
7.3.5
)
3、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10.1.2
)
一、室内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
4.6.1
)
二、观众厅的走道地面宜采用阻燃深色地毯。(
4.6.4
)
三、观众厅内座席台阶结构应采用不燃材料,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h。(
6.1.3
)
观众厅、声闸和疏散通道内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材料不应低于B1级。各种材料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中的有关规定。(
6.1.4)
四、观众厅吊顶内吸声、隔热、保温材料与检修马道应采用A级材料。(6.1.5)
银幕架、扬声器支架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银幕和所有幕帘材料不应低于B1级。(6.1.6)
五、放映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不低于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顶棚装修材料不应低于A级,墙面、地面材料不应低于B1级。(6.1.7)
六、电影院顶棚、墙面装饰采用的龙骨材料均应为A级材料。(6.1.8)
七、电影院内吸烟室的室内装修顶棚应采用A级材料,地面和墙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材料,并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机械排风设施。(6.1.11)
第七章 补充说明
本文所述,均为与影院建筑特定功能相关的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实际应用中,各项具体要求,应结合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
民航、地铁、轻轨、铁路、客运等各类场所的影院部分,尚应符合各相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电影院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二级,当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
二、当电影院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仅要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怎样协调两者的关系?
电影院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宜适应《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要求,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确有困难时,也可以依《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
电影院侯场的门厅人数,规范约定不明确,设计师可参照相关地方标准和旧版的电影院设计规范,酌情处置:
1、《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
》:有固定座位的场所,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的1.1倍计算,该场所为电影厅时,其疏散人数应为影厅内座位数、工作人员数和候场人数之和,每层候场人数应按该层各厅平均座位数且不小于该层各厅总座位数的20%计算。
2、《
吉林省-民用建筑设计防火统一技术措施
》:电影院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要求采用楼梯形式和计算疏散宽度,疏散宽度的计算除电影厅固定座席数外,还应考虑影院大厅的等候人数,疏散宽度按固定座席数加等候人数确定;等候人数按等候区域面积0.5人/m?计算,疏散宽度按每1m/百人计算。
3、《
海南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暂行)
》:电影院的观影厅数少于10个时,候场区的人数按照候场区面积0.5人/㎡和最大厅室人数两者的较大值确定;观影厅数大于等于10个时,候场区的人数按照候场区面积0.5人/㎡、最大厅室人数和所有观影厅人数总和的10%三者的最大值确定。
4、《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8-88,已废止):第6.1.2条 门厅、休息厅(廊)内的面积计算时所取人数:一个观众厅时等于该观众厅的容量;两个观众厅共用门厅、休息厅时,等于较大一厅的容量;三个观众厅共用门厅、休息厅时,等于观众厅总容量的60%。如其中一观众厅独用厅、休息厅、则仍按该观众厅实际容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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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电影院-建筑防火与消防设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