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企业在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消防安全评估时,应当为评估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真实全面地提供评估所需要的技术资料,并准备好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单位证明文件。 2、经过审核同意或备案抽查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图纸,消防设计文件以及相关资料。 3、消防法律文书: 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文书或备案凭证;
单位企业在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消防安全评估时,应当为评估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真实全面地提供评估所需要的技术资料,并准备好以下资料:
2、经过审核同意或备案抽查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图纸,消防设计文件以及相关资料。
3)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法律文书;
1) 单位确定(变更)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工作职能部门的文件;
2) 单位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以及相关人员消防工作责任制的文件以及记录相应履职情况的资料;
3) 消防安全宣传培训、防火巡查(每天一次)、防火检查(每月一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专职和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消防安全制度,以及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的记录;
6) 消防控制室内应当符合规定保存的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
2)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维护保养计划书、维护保养报告书;
2) 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验报告等;
3) 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若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验报告等。
7、 根据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建议对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对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制作成套消防档案,以便平时接受双随机消防监督检查、每年一次的消防安全评估时方便查阅,一些随着时间需要更新的资料例如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应急疏散演练记录等应及时归集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