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引言 《营造法式》(后文称《营造法式》或《法式》)中涉及转角制度的记述较为晦涩,与结角相关的尺寸信息又颇杂多,该节点既需确保不同空间分位的诸多构件彼此有序搭接,又要促使朵当、椽长和间广等空间取值相互联动,势必存在着严格、系统的取值规律。因此,有必要借助图解方法彻查文本所录诸项数据的确切所指。 本文因而关注两个问题:一,应当如何理解《法式》关于角部构件的记述方式?(通过验算厘清——应如何理解角内构件的长度才能确保其可被安勘?这些数字是基于何等原则被确定的?)二,《法式》中与角部相关的示例数值和构造原则是如何导向特定转角做法的?(这同样着落在两个关键数据的推算上——下昂(含角昂)挑斡平槫后所成三角空间的角度取值范围;举、折屋架后下两步椽的勾股比例。角内构件的安装应在这两者的交集内完成。)
0 引言
《营造法式》(后文称《营造法式》或《法式》)中涉及转角制度的记述较为晦涩,与结角相关的尺寸信息又颇杂多,该节点既需确保不同空间分位的诸多构件彼此有序搭接,又要促使朵当、椽长和间广等空间取值相互联动,势必存在着严格、系统的取值规律。因此,有必要借助图解方法彻查文本所录诸项数据的确切所指。
本文因而关注两个问题:一,应当如何理解《法式》关于角部构件的记述方式?(通过验算厘清——应如何理解角内构件的长度才能确保其可被安勘?这些数字是基于何等原则被确定的?)二,《法式》中与角部相关的示例数值和构造原则是如何导向特定转角做法的?(这同样着落在两个关键数据的推算上——下昂(含角昂)挑斡平槫后所成三角空间的角度取值范围;举、折屋架后下两步椽的勾股比例。角内构件的安装应在这两者的交集内完成。)
为此需探析三组关系:一,总进深与角间深的比例关系(涉及不同情形下的角梁做法及尾端跨度,即“转过几椽”);二,角间深广取值与补间朵数的关系(即椽长与朵当不等时应如何调节,以及槫、柱错缝所能允许的上限);三,山花架与正身梁架间的缩放关系(缝架间距和出际取值是如何影响角梁尾部构造做法的)。
1 既有研究成果回顾
《法式》中与结角制度相关的记载较为集中,卷五“梁”条记称:“凡屋内若施平棊,平闇亦同,在大梁之上。平棊之上又施草栿;乳栿之上亦施草栿,并在压槽方之上,压槽方在柱头方之上。其草栿长同下梁,直至撩檐方止。若在两面,则安丁栿。丁栿之上别安抹角栿,与草栿相交。凡角梁下又施隐衬角栿,在明梁之上,外至撩檐方,内至角后栿项,长以两椽斜长加之。”又“阳马”条:“凡厅堂并厦两头造,则两梢间用角梁转过两椽。亭榭之类转一椽,今亦用此制为殿阁者,俗谓之曹殿,又曰汉殿,亦曰九脊殿,按《唐六典》及《营缮令》云,王公以下居第并厅厦两头者,此制也。”由于文字并未明确描述角梁的安置形态,又无图样佐证,因此学界关于宋式角梁的“标准”做法提出过多种推测方案。
从实例来看,两宋时江南仍惯用斜置大角梁直接承槫,在华北则迅速进入了平置大角梁配合斜向隐角梁结角的新阶段,这带来更为高耸的檐角。李灿通过对《法式》“牛脊槫”条目的释读,推测“平置大角梁”是李诫选定的成法。周淼和朱光亚总结了唐宋遗构中角部构造的地域差异、演变趋势和传承关系,进而推测出“大角梁平置”做法的技术源头。张十庆对江南方三间厅堂独特的形式逻辑进行剖析,阐释了“厦两椽”及“角梁转过两椽”现象与厅堂歇山做法的内在联系。此外,王其亨围绕歇山建筑起源的研究,刘妍与孟超关于晋南“歇山”建筑节点范式的探讨,以及李江、姜铮、赵春晓、周至人等的相关成果,对于深化歇山角间和山面构造方法的认识都颇有助益。
验证《法式》转角制度合理性的一个关键工作是考察其角梁缝架所成三角的取值边界,这要求对下昂的斜率做出预测——在步架长确定的前提下可据之推算出昂尾挑斡尽端的标高,它与交圈下平槫底皮的间距既不能过大(欠高太多则需引入蜀柱以叉昂尾,彻上明造时有碍室内观瞻),也不能过小(难以容纳一材两栔或角点上十字栱),将该数值由外檐补间推广到角缝时,便成为判断角内空间取值可行与否的标准。
关于《法式》下昂是否存在“理想”斜率的问题,历来言人人殊。陈明达据铺数较多时交互斗下降2~5分°的规定,认为下昂的倾斜角度也是可以灵活调整的;陈彤则通过昂上耍头分件的长度信息反推下昂斜率接近27/71。上述认识递相深入,但对交互斗降高数值的本质尚未暇解释,限于文本信息的不完整,难以确认在不同等级铺作中是否可以无差别地施用角内昂与隐衬角栿。
由于大量案例的实测数据都支持唐宋时期下昂按整数比率定斜的趋势,很难想象李诫会无视这类匠作“规则”。在作图验算后,笔者发现《法式》的下昂斜率或可简单表述为:四铺作插昂3/5、五六铺作(交互斗不降高)3/8、七八铺作(交互斗降高)3/11。
2 《营造法式》转角铺作的角内缝数据释读
表1 取“理想”斜率时角昂反算值与正身昂实长份数验证情况
在表1中,将前述推测斜率代入文本记载的角昂实长,得到其水平投影长,除以√2后再与正缝昂实长比对,发现两者几乎完全吻合,这反过来证明了三组斜率取值是可信的。据此或可推测,李诫所记的下昂份数,指的都是包括昂尖在内的构件实长,而非投影长。折算数据后得出四点信息——一,凡关乎挑斡深度的最上层昂的反推值误差最小;二,各等级铺作中头道昂的反推值吻合度最为参差;三,六至八铺作的由昂总是较最上层昂的反推值长出约30分°即一跳(反推值为其加斜前实长);四,四、五铺作补间用昂但不挑斡,与华栱作用相似,但由昂较长。这四点信息或许正是揭示《法式》“转角做法”的锁钥所在,详述如下。
2.1“功限”章内数据指代的是构件心长还是实长
《法式》卷十八“转角铺作用栱枓等数”条记载:“自八铺作至四铺作各通用:华栱列泥道栱二只,若四铺作插昂不用。角内耍头一只,八铺作至六铺作身长一百一十七分,五铺作、四铺作身长八十四分……八铺作、七铺作各独用:……第三杪外华头子内华栱一只,身长一百四十七分……八铺作独用:……第四杪内华栱一只,外随昂、槫斜,一百一十七分。”过往研究多将这段文字中的“身长”视作构件实长,但按其作图却常生抵牾,故需详加考究。
已知转角及近角补间中出跳构件的“身长”存在四个可能的所指:角缝构件加斜前的水平投影长(心长)或其实长,角缝构件加斜后的心长或其实长。此时出现三组比值:其一是平面“加斜比”,在《法式》语境下记为√2的疏率即1.4,表示正缝与角缝构件的长度比值;其二是构件“勾股比”,即斜置构件的实长(弦)与其水平投影长(股)间比值,用于反映斜率;其三为“跨级比”,即同类构件在相邻铺数下的取值差异(或相邻层数间同类构件的长度比)。它们分别被用于评测抽象角部后得到的四面直棱锥中各个三角面间的股长比(判断各缝出跳长是否齐平)、三角面各自的勾股比(判断各缝斜昂峻慢是否一致)、三角面内诸相似形的缩放比(判断逐跳份数或材等渐变后的比值关系)(图1)。
值得注意的是,前述文本中多次出现117分°一值,若视之为角内耍头的实长(含头尾在内),则按1.4倍加斜比反算出其正缝投影长为84分°(它仅是虚拟的空间概念,并无对应实体,尺寸也未必等同于补间相应分位的平置构件)。此时可将两级铺作中四种耍头的取值简化为一组连续比(四五铺作正缝60分°、角缝84分°,六七八铺作正缝84分°、角缝117分°)。至于这组数据的所指,通过作图分析可以排除角缝构件加斜后实长或心长的可能(普遍过于短促)。反之,若将这组份数视作角内平置构件加斜前之实长,则在数值取整的同时节点对位关系亦达最简,恰合度良好。按不同跳距与交互斗降值情况,逐一作图量取角缝耍头与外华头子里华栱的加斜前份数,整理表2后发现:一,“功限”所载角缝构件份数均是指代其加斜前的对应实长;二,以147分°与117分°两值即可涵盖里转耍头等平置构件在任意跳距下的取值,这两个数实际上表达了有效区间的边界。
注:本表数据均用于指代及讨论角缝构件加斜前实长,与近角补间铺作无关。
据上述“实长”数据作图时,泰半存在不足半分°的微差,或许是为“加荒”留出余地所致。将文本所记角缝里转诸名件取值释作45°缝加斜前的实长,而非正缝未经加斜前之实长,这种借此言彼的叙事逻辑显得极为曲折,不合常理,故除作图验核外,仍需藉由文本内证方可成立。
举卷十八“殿阁外檐转角铺作用枓栱等数”条为例,其规定“八铺作七铺作各独用:……第二杪华栱一只,身长七十四分”。此时无论按实长、心长计74分°都过于短小,不能充角华栱用,且与之相应的内槽转角铺作第二杪记作77分°,两者相对设置,本应等长,差出3分°也会导致安勘问题。
由此提出一种假设:在历代传抄《法式》的过程中,记述内槽转角各层华栱身长的文句发生了前后错置的问题,按现有文本数据各跨减一跳后,恰与作图所得各层心长加斜后的取值吻合,这应该不是巧合。
如此,则卷十八“殿阁身内转角铺作用枓栱等数”条所记录的里转四杪长度可分别用各段心长加斜后得出近似取值,唯文本应是错将一、二、三杪记成了二、三、四杪(表3),同样的推算方式也适用于内槽与平坐华栱,详见后文。
在“功限”部分记载角内构件的整套数据中,各取值间常相互以√2为率套借,且77分°、117分°、147分°、177分°、217分°等数多次出现,它们递相以30分°或40分°为级差增减,多为角内耍头与华栱的身长,且除以√2后即得到正缝华栱身长(表4)。
表4 《法式》功限部分角内诸名件长度信息解读
外檐转角铺作中,第二杪加斜后心长恰与第三杪未加斜前实长相等,均为147 分°,将之错置后即可表达内外槽第三杪长,而其他华栱与耍头长117分°,与之刚好相差一跳30分°,文本对于各跳减跳与否、减跳后的跳距分配方案均未明确叙述,或许正是为了在标定的构件实长内灵活赋予其多种方案组合的可能,即算法原则应尽量趋简,以适应复杂多变的情况。
2.2 头昂为何讹短
在表1中,八铺作与六铺作据角缝头昂实长反推得出的正缝昂长度较文本记载短了近20分°,显然无法忽略。考虑到头昂位置较低,与栱、方等横置构件的交点多于其上的诸道昂,则这种算值的“不匀”或许与里转做法有关。因头昂最易与角内诸平置构件触碰,两者长度呈此消彼长之势,故若欲解释前者讹短的原因,必先穷究后者的记述逻辑——笔者认为李诫所录的角内华栱与耍头皆为未加斜前的数据。
七铺作里转三杪,因头昂下出两杪,里耍头实际位于头昂身下,两者并无相犯可能,故角内头昂折算后与对应的补间头昂基本等长,不会讹短。
图2 《法式》七、八铺作角内缝数据解析及构造示意
八铺作里转三杪时情况同上,但若出四杪,则里耍头与头昂相犯,若按制度减跳(里跳26-26-26-28分°,外跳30-26-26-26-26分°)且头昂降高2分°时,第四杪于扶壁素方外侧下棱直抵昂下,头昂实长117分°,其上之耍头若抵于二昂身下则略大于该值,推测李诫是为了便于记忆才令两项取值归一,但角内头昂加斜前身长仅143分°,远短于对应之补间昂(170分°),亦即其尾端止于里转第一杪上罗汉方里侧边棱,剩余部分被耍头截断(图2)。
图3 《法式》四、五、六铺作角内缝数据解析及构造示意
六铺作里转三杪时,角内头昂加斜前实长127分°(四、五、六铺作均不计昂尖在内),短于补间昂150分°,加斜前的昂尾止于里转第二杪上慢栱里侧边棱,由此耍头被压缩至58.5分°,仅相当于《法式》记录值117分°之半。
五铺作角内头昂加斜前实长与六铺作一致,稍长于补间昂的120分°。实际上从图样中头昂的榫卯开口位置及形态看,昂身实长应取127分°(120分°的昂尾并未画出容纳齐心斗之卯口),如此则耍头量至扶壁中缝时恰长84分°(图样中耍头身畔仅里侧绘有对应齐心斗的开口,若能跨过柱缝则外侧亦应有所表示,故推测至柱缝止),与文本记载相符(图3)。
3 《营造法式》的角缝首尾端构造状况推测
3.1 近檐柱处构造
转角构造中,大角梁的放置形态最为重要,仍从《法式》记载的诸昂长度入手加以考察。铺作之上,由昂距离角梁最近,但究其本质仅是垫块,与隐衬角栿一道填塞上道昂与大角梁间空隙(足材加橑檐方总计51分°),其出跳距离与上道昂相同。通过作图及表1的统计,可知六至八铺作由昂在加斜前的实长总是较其对应的补间铺作最上道昂长30分°,这意味着它们的里转平长基本一致;四、五铺作的下昂虽不能上彻平槫,功能等同于卷头,但其由昂的加斜前实长仍远甚于对应的补间昂。其中五铺作由昂加斜前实长241分°,基本与六铺作补间二昂240分°等长,两者外跳位置相近,以3/8 斜率算时,五铺作由昂在加斜前的平长(不计昂尖)为225.6分°,约合七跳有余,按外三里四分配,较里转华栱多出两跳,可知其上彻距离甚远。同样,四铺作角内由昂加斜前的位置与五铺作之昂相似,但二者斜率不同,不宜等量齐观,按3/5 斜率且不计昂尖在内时,算得四铺作由昂加斜前的平长为90.9分°,合三跳,按外一里二分配,正与其下里转华栱对应。
表1得出的四点信息均与此相关,即数据体现的关系都是为了保证角内诸构件维持斜置形态:结论反映了下昂里转部分发达的事实,换言之,昂身并未遭到角梁的过度截割(从记录的角内昂后尾身长份数可以推得),这意味着角梁自身也是斜置而非平放的(平置将导致抹角栿下降到丁栿分位,而非如李诫记述的架设于其上),因此下昂造中的大角梁、隐衬角栿均应与其下诸昂一样,顺势倾斜以便上彻平槫。
3.2 近下平槫处构造
角梁内侧靠近下平槫处的构造方式需结合间架规模、角间形态、进深椽长、屋架举折等因素对各铺作逐一作图推导。
《法式》涉及槫下构造的定性描述主要有两处。
其一为卷五“梁”条:“凡屋内若施平棊,平闇亦同,在大梁之上。平棊之上又施草栿,乳栿之上亦施草栿,并在压槽方之上,压槽方在柱头方之上,其草栿长同下梁,直至撩檐方止。若在两面,则安丁栿。丁栿之上,别安抹角栿,与草栿相交。凡角梁下又施隐衬角栿,在明梁之上,外至撩檐方,内至角后栿项,长以两椽材斜长加之。”隐衬角栿垫于大角梁下,用于填补由昂与角梁间空隙,同时向内插入“栿项柱”身。下昂造时,若槫下与由昂上的空隙足够充裕,则隐衬角栿与大角梁可随之倾斜上彻,即角缝构件应斜置。
其二为同卷“阳马”条,记载了不同构架类型中槫下结角做法的差别:“凡堂、厅并厦两头造,则两梢间用角梁转过两椽。亭榭之类转一椽,今亦用此制为殿阁者,俗谓之曹殿,又曰汉殿,亦曰九脊殿,按《唐六典》及《营缮令》云,王公以下居第并厅(听)厦两头者,此制也。”绘图结果与此段记录吻合,按3/8或3/11斜率计算时,殿阁大角梁上皮仍压在下平槫交点之下,在100~150分°的椽长取值范围内,自五至八铺作下昂造均可实现压金做法,且其下仍有足够空间安置抹角栿。至于角梁下用抹角栿、隐衬角栿栿项入柱两条规定,则应归结于《法式》殿阁允许间椽错位、角间不必取方及槽型多样三个原因。
图4 《法式》殿堂转角构造示意
图5 《法式》厅堂转角构造示意
殿阁角梁长度不定,隐衬角栿却必须转过两椽;与之相反,厅堂因间椽严格对位,其角梁必须搭在平槫交点上或压于其下后再插入内柱身,长度明确为两椽(若压金时仅转过一椽则构造不稳定),角间恒取方且由昂与大角梁间别无隐衬角栿之类的构件紧贴(图4,图5)。
图6 《法式》八铺作角内缝构造示意
图7 《法式》六铺作角内缝构造示意(之一)
图8 《法式》六铺作角内缝构造示意(之二)
图9 《法式》六铺作角内缝构造示意(之三)
图10 《法式》六铺作角内缝构造示意(之四)
唐辽殿阁常采用“斜置大角梁+平置隐衬角栿”的方式结角,此时角内昂后尾遭隐衬角栿截断,不能充分挑斡下平槫交点,而是与柱头铺作中的下昂一样,由草栿压跳收束E。宋金遗构与此不同,其补间铺作配置日趋绵密且与屋架联动更加紧密,角缝昂多随补间下昂一道上彻平槫(若补间里跳只用华栱或平出假昂,仍可借助“叠枋襻间”间接挑斡下平槫),成为支撑屋架的有机单元,转角铺作的用昂逻辑已从随同柱头转向取法补间(图6~图10)。
3.3 “角梁转过两椽”与“厦一间”的实质区别
“歇山”屋面可以藉由多种方法搭建,李诫在论述堂、厅时概称作“厦两头”(并小字旁注,记其用于殿阁时别名“曹殿”“汉殿”“九脊殿”),但在描述转角规模时却采用“角梁转过两椽”的说法取代唐以来“厦一间”的惯用语。诚如前辈学者所总结的,这种话语转变的根源在于写作视角从“空间”转向了“构架”,反映了歇山技术从原始的“入母屋”“缀屋根”的空间扩展方式转向以整体屋架覆盖的成熟构造形制,不再机械地增出外缘,而是有机地将之融入屋身,围绕方三间厅堂的研究更是将此迁移过程上升至建构思维层面,即由一般走向特殊。
此外,“一间”与“两椽”的对照关系也是厘清匠门时空差异的重要线索。两者在华北与江南的营造传统中往往被等量齐观(华南则多一间三椽),在唐辽殿阁中也完全成立,但《法式》的殿阁图样明显表达出梁栿打断柱框与屋架层间联系的信息,加之双补间盛行,间广、架深与朵当间已基本脱钩,此时增多补间朵数未必意味着屋身绝对规模的扩大,而更可能是在既有柱网内填塞更多斗栱,朵数剧增仅意味着在面阔方向上需要重新调整、缩减铺作的材等与体量,以调节其与间广的关系,与进深向的步架间却不再严格联动,朵当、椽长错位成为常态,对位反而成为小概率事件。
举十架椽规模殿屋为例,若山面四间、逐间双补间,当此十二个朵当皆匀时,一间对应2.5架椽长,即以每架120分°×10架的总进深,恰可实现12朵补间×100分°(朵当下限)的铺作分配方案,此时角间广300分°,按一间对应两椽算则将欠余60分°造成错位,使得隐衬角栿不能搭插在正缝梁架与内槽柱上。由于朵当取值过小,几无调节余地,铺作等第稍高即易使得正缝与角缝相邻诸横栱间抵牾,即便“连栱交隐”或“于次角近补间处从上减一跳”也未必能妥善解决(如八铺作里转四杪时为了免于横栱相犯,朵当至少应取131分°,椽长上限按125分°计时,需去除角补间或将之移远,这又导致朵当不匀的问题循环出现)。因此,近角补间与角内缝的下昂后尾未必能够挑斡于同一点,若转角用附角斗,则正缝下昂里转部分更是只能贴于角缝昂身侧安置(表5)。
表5 十架椽殿屋时的间架配置情形
实际上,《法式》图样表达的是最具代表性、最为特殊的状况,而非建筑可达到的最大规模,结合文献和料例可知十架椽绝非宋代殿阁的极限。譬如以十二架椽对应四间进深时,其间椽配置亦可按相同逻辑表述为“前后三椽栿对六椽栿用四柱”,此时每间合三椽长,丁栿、乳栿皆以三椽栿充任,这样便将问题暴露出来:若认为一间必须对应两椽,则角部四柱所围均不止“一间”,但它若非角间而为何?若认为一间不必对应两椽,则此“间”可大可小,又应如何表述?李诫以“角梁转过两椽”代替“厦一间”的原因或许正在于此,角间规模与椽架的错动体现了“构架一体化”与“开间自由分割”两种倾向间的矛盾,此时以同属于屋架计量单位的“椽数”来表达角梁延伸距离,较之具有多重义解的“一间”无疑更加精确。
4 余论:“厦两头造”与“九脊殿”的山面形态异同
转角造殿宇的角梁跨度在《法式》中有明文规定:庑殿山面沿由戗向内递收,各部分荷载较为均匀,大角梁转过一椽即可收止;“歇山”则因构架差异存在一椽、两椽之别,且条目中涉及特殊构件“ 头栿”与“夹际柱子”。卷五“栋”条记:“凡出际之制:槫至两梢间,两际各出柱头,又谓之屋废。……若殿阁转角造,即出际长随架。于丁栿上随架立夹际柱子,以柱槫梢;或更于丁栿背方添头栿。”按文意,九脊殿(歇山殿阁)中有“夹际柱子”(必备)与“ 头栿”(可选)两类附属构件,前者位于丁栿之上,用于承托槫梢,数量随架;后者的“ ”字释作“收束界面上的开口”,两者的功用均极明确,但为何厦两头造(歇山厅堂)不用?
设置天花与否是殿阁与厅堂间最为直观的区别,前者屋架(包括山面梁架)可悉数草作,后者则无法以未经加工的构件“随宜枝樘固济”。早期的九脊殿(如法隆寺金堂)往往直接以梢间梁架充作山花,这意味着“出际随架”的槫梢恰好伸展至山面下平槫缝上,即跨在“转过两椽”的大角梁中点处;若为其单独安设一缝山花梁架,则槫梢出际极可能直抵山面檐柱缝上,这将导致屋面过大而翼角过小,使得立面比例失调,显然不妥。故此,所谓“夹际柱子”亦可释为“架际柱子”,本质上正是擎托槫梢的草架柱,当中、下平槫之下恰有丁栿时,它可以直接立在栿上;若丁栿数量不足或槫、栿错缝,则需额外加入“ 头栿”以资过渡。当然,除承托草架柱外, 头栿的另一个功用是为内凹的曲阑博脊提供支撑,使之不至于虚悬在山面椽上,它的两端延展后压在大角梁尾端,在丁栿之上、平槫之下扮演着柱脚方的角色,同时如“门槛”般收束山面。若单纯考察结构功能与施用位置,则“夹际柱子”“ 头栿”和清官式中的“草架柱”“踏脚木”组合颇相类似。
非止如此,宋、清殿式建筑的山花处理手法也如出一辙。宋金遗构中搏风版、山花版往往相去一架、留出空透的山花部分,与清官式建筑两版紧贴、山花封死的形象迥异,但这并不能反映宋代“歇山”做法的全貌。《法式》卷七“垂鱼惹草”条记:“造垂鱼、惹草之制:或用华瓣,或用云头造,垂鱼长三尺至一丈,惹草长三尺至七尺,其广厚皆取每尺之长,积而为法……凡垂鱼施之于屋山搏风版合尖之下,惹草施之于搏风版之下、槫水之外,每长二尺,则于后面施楅一枚。”从尺度看两者均极长大,不该仅被用于封护槫子端头令其免遭风雨朽蚀,而应兼有遮蔽穿透屋面后拄顶槫梢的“夹际柱子”的考虑。垂鱼、惹草最短者亦有三尺(这已超过了厅堂首步架的一半),最长可达一丈(厅堂角间最广仅一丈二尺),这个尺度显然不能适用于厅堂构架。“楅”为横长木桯,钉在垂鱼之后,防止其过长时失稳,最多可用至五根。考察两宋界画,垂鱼、惹草大多尺度娇小,仅用于遮蔽槫端,槫梢下也没有夹际柱子的表达,曲阑博脊之上均为露明的月梁、蜀柱,可见表现的基本是不厦两头造,但间或也有表达山花紧闭的楼阁形象者(图11)。至于九脊殿形象,则主要见于岩山寺壁画中,王逵为由宋入金之御前承应,所绘图形或反映了当时宫室主阁之真貌,这种以编竹抹泥密闭夹际柱子与头栿后再于其外侧贴以硕大的垂鱼、惹草的做法,与清官式建筑正是一脉相承。
除去外观的考虑,屋面荷载较小也是歇山厅堂不用“夹际柱子”补强的重要原因。检索卷十三“垒屋脊”条可知:“殿堂,三间八椽或五间六椽,正脊高三十一层,垂脊低正脊两层……凡垒屋脊每增两间或两椽,则正脊加两层,殿阁加至三十七层止,厅堂二十五层止……”殿阁屋脊的叠瓦层数可达厅堂1.5倍,同卷下“用鸱尾”条更是通篇未提厅堂用吻兽的信息(界画中亦多不用)。又厅堂出际按“八椽至十椽屋,出四尺五寸至五尺”估算,当最高用至六铺作、昂后尾平长取上限125分°时,自三至六等材分别折合5~6尺间,相差的一尺正是搏风版应避让曲阑博脊的宽度,而后者位于山面槫正上方以利于承托,这正应对了“出际长随架”的要求,由于屋面荷载远小于殿阁,也就无须增设夹际柱子支撑槫梢。
图12 《法式》“不厦两头造”转角构造示意
图13 《法式》“九脊殿”转角构造示意
综上所述,《法式》造九脊殿时,并不单独设置一缝山花梁架,而是直接在丁栿上立“夹际柱子”顶穿屋面后撑持槫梢(亦可在丁栿与夹际柱子间增设头栿一条),因山花版与天花的遮蔽,这部分自下而上或自外而内均不可见,故可草作;与之相反,在不厦两头造中,支撑出际部分的山花梁架虽贴近正缝,却属于视线可及的范围,因此仍需详加修饰。殿阁本身尺度较大,角梁在角间若只转过一椽,后端缺乏压合将有失稳之虞,故李诫小字补注“亦可转过两椽”,此时即需借用“ 头栿”压住角梁后尾(若殿阁规模小,也可省略)(图12,13)。
知识点:转角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