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2018年修订版)》。 原文如下: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委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清理规范,并制定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2018年修订版)》。
原文如下: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委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清理规范,并制定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目录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将根据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进程适时调整,调整周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附件: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费指在各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形市场)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 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采购等 ) ,中标单位或招标单位需要给交易中心缴纳的费用。据清单统计,中央政府目前没有规定勘察、设计交易服务的收费项目,而省级地方政府中天津、重庆、江苏、浙江、福建、湖南、湖北、山西、吉林、辽宁、西藏、新疆有政府定价的勘察设计交易服务的收费项目。具体收费项目信息如下:
表 1 省级地方政府勘察设计交易服务收费目录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文件(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地方政府 |
工程建设交易服务收费-勘察和桩基检测交易服务费 |
津发改价管[2017]979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天津 |
工程建设交易服务收费-设计交易服务费 |
津发改价管[2017]979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天津 |
垄断性交易平台(市场)交易服务收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收费 |
渝价[2018]54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国资部门 |
重庆 |
水利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费-勘察、设计、监理招标 |
苏价服[2017]177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水利部门 |
江苏 |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勘察、设计、监理招标 |
苏价服[2017]177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江苏 |
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工程建设项目交易 |
浙价服[2018]68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浙江 |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检测及其他工程服务类招标投标 |
闽价通告[2018]9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福建 |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为各类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装饰装修、监理、代建管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采购提供进场或网上交易服务 |
湘发改价服[2016]147号、 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发展改革部门 |
湖南 |
垄断性交易平台(市场)交易服务收费-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
鄂价工服[2017]61号 |
发展改革(价格)、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
公共资源监督管理部门 |
湖北 |
垄断性交易平台(市场)交易服务收费- 有形建筑市场交易服务收费 |
晋发改服价发[2017]276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山西 |
“有形建筑市场”收费-设计、监理交易服务费 |
吉省价经函字[2004]11号、吉省价收联[2009]72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吉林 |
垄断性交易平台(市场)交易服务收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
辽价函[2018]1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公共资源部门 |
辽宁 |
规划信息技术服务费-建筑设计红线项目 |
新发改医价[2012]828号、新发改医价[2012]831号、新发改医价[2012]1950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新疆 |
垄断性交易平台(市场)交易服务收费-工程交易服务费 |
藏发改价格[2018]714号、藏发改价格[2013]637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西藏 |
以上 12 个省份的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费均以中标额为基准的。主要以 三 种收费方式:第一种规定对不同中标额对应绝对值的收费标准额度,第二种是对不同中标额按费率累进计算手表额度;第三种为前两者结合。 接下来,让我们具体看看这些地方政府文件中是如何对勘察设计的交易服务收费定价的。
天津 津发改价管 [2017]979 号
工程建设建设项目(包括施工、设备、监理、设计、勘察和桩基检测)的交易服务费一律按中标金额。由招标方交纳60%,中标方交纳40% 。 文件中给出了工程交易服务费的最高收费标准,如下表:
表2 天津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额(万元) |
最高收费标准(元) |
100 及以下 |
400 |
100 以上~500 |
1000 |
500 以上~1000 |
3000 |
1000 以上~3000 |
7000 |
3000 以上~5000 |
15000 |
5000 以上~8000 |
25000 |
8000 以上~10000 |
35000 |
10000 以上 |
50000 |
重庆 渝价 [2018]54 号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房屋市政类工程按照中标额的1.7‰收取;房屋市政类工程外的水利、交通、电力、能源等专业工程项目按照中标额的1‰收取。每宗交易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25万元。
江苏 苏价服 [2017]177 号
水利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费和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如下标准执行,此收费标准为最高价格,各地可按交易中心营收适当下浮。如下表:
表 3 江苏省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收费项目及标准(节选)
收费项目 |
中标价 |
最高收费标准(元) |
备注 |
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项目 |
10万元(含) |
2000 |
标准不变,由中标单位支付 |
10万元以上 |
3500 |
浙江 浙价服 [2018]68 号
文件根据工程施工、材料设备、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等招投标中标价,分档定额计收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下表:
表 4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价 |
收费标准(万元) |
200 万(含)以下 |
0.2 |
200 万-500万(含) |
0.5 |
500 万-1000万(含) |
1.5 |
1000 万-2000万(含) |
2.5 |
2000 万-5000万(含) |
3.5 |
5000 万-1亿(含) |
5 |
1 亿-5亿(含) |
7 |
5 亿-10亿(含) |
10 |
10 亿以上 |
12 |
注: 1 、工程总承包项目收费标准可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超过25%,其他项目收费标。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具体收费标准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规定范围内确定; 2 、交易服务费由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各承担50%; 3 、按标段(包)进行收费,一次交易收取一次费用; 4 、无具体交易(中标)金额的项目,按照实际工作量协商收费。 |
福建 闽价通告 [2018]9 号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规定了最高收费标准,收费单位可按实际情况适当下浮。如下表:
表 5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节选)
收费单位: 元 / 宗
收费项目 |
中标额(万元) |
最高收费标准 |
备注 |
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检测及其他工程服务类招标投标的 |
20(含)以下 |
2000 |
由中标单位支付 |
20-50(含) |
3000 |
||
50-100(含) |
5000 |
||
100-200(含) |
7500 |
||
200以上 |
10000 |
湖南 湘发改价服 [2016]711 号
文件规定 了各类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装饰装修、监理、代建管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采购提供进场或网上交易服务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表6 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其他服务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节选)
收费项目 |
中标额(万元) |
费率(差额跟进计算)/金额 |
备注 |
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检测及其他工程服务类招标投标的 |
100(含)以下 |
1200 |
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代建管理和其他服务由中标方承担。每宗交易服务费最高不超过56000元。 |
100-500(含) |
0.10% |
||
500-1000(含) |
0.09% |
||
1000-3000(含) |
0.08% |
||
3000-5000(含) |
0.06% |
||
5000-10000(含) |
0.03% |
||
10000以上 |
0.02% |
湖北 鄂价工服 [2017]61 号
以招投标交易项目的中标金额为基础,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式收取。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表 7 湖北省公共资源平台信息服务收费
档次 |
中标额(万元) |
费率( % ) |
1 |
100及以下 |
0.7 |
2 |
100-1000(含) |
0.56 |
3 |
1000-5000(含) |
0.42 |
4 |
5000-10000(含) |
0.28 |
5 |
10000以上 |
0.14 |
山西 晋发改服价发 [2017]276 号
文件针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按照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式收取交易服务费,由招标方一次性交付。服务费最低 1000 元,最高为 10 万元。
表 8 山西省省级政府定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目录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执行单位 |
备注 |
范围: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招标投标; 对象: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开展交易活动的招标人和投标人 |
工程建设总投资额(不含土地及前期费用) 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0.1% |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1、服务费由招标方一次交费,交易市场多次服务,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劳务、专业分包等的入市交易服务;分期、分标段交易工程,交易服务费也可由双方协商按中标额分次收取。 2、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收; 3、超过10万元的最高收费10万元。 |
吉林 吉省价经函字〔 2004 〕 11 号
文件对建设部审定的地级以上城市和由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较大县级城市的有形建设市场制定以下收费项目和标准。
建筑工程交易服务费分档次计取:
1 00万元及以下(下同),3000元;
100至300万元,8000元;
300至500万元,10000元;
500至1000万元,12000元;
1000至3000万元,16000元;
3000万元以上,22000元。
设计、监理交易服务费分档次计取:
100万元及以下,2800元/宗;
100万元以上,4600元/宗。
辽宁 辽价函 [2018]1 号
文件规定,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包括:各类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劳务分包招标投标项目服务收费。 招投标交易双方各承担50%,10万元封顶。
收费按照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1000万元(含)以下的,费率1‰;
超过1000万元-30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0.8‰;
超过3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0.5‰。
新疆 新发改医价 [2012]831 号
文件对各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场地和设施服务费分别作了规定:
各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向投标企业收取的场地及设施服务费单个招投标项目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投标企业少于6家(含6家)的按每个投标企业每次1000元收取;投标企业超过6家的,按单个招投标项目6000元由投标企业平均分摊。同时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按每个招投标项目每次500元收取场地及设施服务费,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向招标人收取。
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规模和服务工作量较大的情况,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向投标企业收取的场地及设施服务费单个招投标项目最高不得超过9000元。投标企业少于6家(含6家)的按每个投标企业每次1500元收取;投标企业超过6家的,按单个招标项目9000元由投标企业平均分摊。同时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按每个招投标项目每次500元收取场地及设施服务费,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向招标人收取。
西藏 藏发改价格 [2018]714 号
文件对勘察、设计、监理 招标项目分档规定了收费标准。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各支付50%。如下表:
表 9 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节选)
收费项目 |
中标价(万元) |
收费标准 |
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项目 |
20(含)以内 |
2000 |
21-50(含) |
4000 |
|
51-100(含) |
5000 |
|
101以上 |
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