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取值: 《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 50739—2011) 条文 5.1.3 设计荷载除土压力、水压力外,还应包括邻近建筑、材料、机具、车辆等附加荷载。地面上的附加荷载应按实际作用值计取,实际值如小于20KPa,宜按20KPa的均布荷载计取。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67-2009)
《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 50739—2011)
条文 5.1.3 设计荷载除土压力、水压力外,还应包括邻近建筑、材料、机具、车辆等附加荷载。地面上的附加荷载应按实际作用值计取,实际值如小于20KPa,宜按20KPa的均布荷载计取。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67-2009)
条文说明 3.1.11 基坑工程设计考虑的主要作用荷载有:
2 一般地面超载:指坑边临时荷载。如施工器材、机具等,一般可根据场地容纳情况按10~20kN/m2考虑,场地宽阔时取低值,场地狭窄时取高值;
经验取值:
1、在周边无建筑物的情况下,如果其它条件末知(如施工道路、临建、材料堆场等末知),在设计的时候选用20KPa均布满布的荷载方式,基本上能满足现场堆载、行车的要求,如果有特殊情况,要按实际进行取值。(车辆荷载,荷载大,且有动载荷的影响,车辆运行的振动对非粘性土影响较大。)
2、
基础建筑物
,一般按每层15KPa取值即可,但最大取值不超过基础持力层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该类荷载的特点是荷载值大且荷载有一定的埋深,不是直接作用在地面上的。)
3、
桩基础
,如果桩端浅于基坑底部或超过不多,则应按每层15KPa取值,总荷载要乘以层数,但作用深度位于桩端处。如果桩端超过基坑底部很多,则不管建筑物多高,直接取15KPa均布满布即可,且荷载作用于地面。
4、一般的
材料堆场
按20KPa均布满布来考虑堆场荷载,只要现场材料堆放的不是太过份,也是能满足要求的,但在设计文件中要对堆载进行限值,防止施工单位盲目堆放建筑材料。(该类荷载的特点是直接作用在地面上,没有振动的影响,其值也比较大,范围有大有小,可控。)
5、由于现场荷载情况一般都比较复杂,如遇不同情况应按实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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