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 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中科院、工程院、国家能源局 九部门发布关于印发《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的通知 。
通知提出,通过实施 方案, 到2025年实现重点行业和领域低碳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 ,支撑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比 2020年下降18%,单位GDP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到2030年,进一步研究突破一批碳中和前沿和颠覆性技术, 形成一批具有显著影响力的低碳技术解决方案和综合示范工程 ,建立更加完善的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系,有力支撑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单位G DP能源消耗持续大幅下降。
其中, 围绕城乡建设和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目标 ,以脱碳减排和节能增效为重点,大力推进低碳零碳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 推进绿色低碳城镇、乡村、社区建设、运行等环节绿色低碳技术体系研究,加快突破建筑高效节能技术,建立新型建筑用能体系。 开展建筑部件、外墙保温、装修的耐久性和外墙安全技术研究与集成应用示范,加强建筑拆除及回用关键技术研发,突破绿色低碳建材、光储直柔、建筑电气化、热电协同、智能建造等关键技术,促进建筑节能减碳标准提升和全过程减碳。 到2030年,建筑节能减碳各项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科技支撑实现新建建筑碳排放量大幅降低,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明显提升。
政策解读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做好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科技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近日,科技部有关负责人就《实施方案》相关情况回答了以下四个问题。
一、出台《实施方案》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总体安排,科技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组织编制了《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实施方案》统筹提出支撑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的科技创新行动和保障举措,并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做好技术研发储备,为全国科技界以及相关行业、领域、地方和企业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工作的开展起到指导作用。
二、《实施方案》的定位与编制原则是什么?
三是统筹科技部门和相关方面的工作 。 在科技部已开展和正在部署的相关工作基础上,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地方在低碳科技创新方面的科技需求,在《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吸纳。按照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总体安排,与相关部门编制的实施方案做好协调和对接。
三、《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十是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国际合作行动 。 持续深化低碳科技创新领域国际合作,构建国际绿色技术创新国际合作网络,支撑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四、如何确保《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科技部将通过以下三方面工作确保《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机制保障,建立双碳科技创新部际协调机制和国家碳中和科技专家委员会,同时持续推进科研体制机制改革,释放创新活力,营造适宜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发展的创新环境。二是加强碳中和技术跟踪监测,重点关注碳中和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投入,通过科技考核评价机制促进技术优选与迭代。三是加强技术成果的产权保护,推进完善国家科技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推动建立低碳技术侵权行为信息记录并纳入全国公共信用共享平台。
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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