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区在建项目监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局属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督促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强化监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规范监理工作行为和市场秩序,落实监理企业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中的监理责任,充分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作用,促进监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镇江市建筑工程监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镇建建管〔2022〕17号)要求,现就开展市区在建项目监理工作专项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市区在建项目监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局属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督促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强化监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规范监理工作行为和市场秩序,落实监理企业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中的监理责任,充分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作用,促进监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镇江市建筑工程监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镇建建管〔2022〕17号)要求,现就开展市区在建项目监理工作专项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承接镇江市区(京口、润州及高新区)在建项目监理业务的监理企业。
二、时间安排
计划 2022年5月中旬开始 ,8月中旬结束,为期三个月。
三、检查内容
根据《镇江市建筑工程监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镇建建管〔2022〕17号)要求,对在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监理机构及人员 履职情况 、监理资料管理以及监理企业对项目监理机构、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等 市场行为 情况进行检查。
四、组织实施
专项检查由镇江市住建局组织实施,检查人员由市住建局建筑市场处、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及有关专家组成;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1. 开展监理专项检查是促进我市监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巩固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监理企业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配合主管部门检查,不得弄虚作假规避检查,项目建设、施工单位要给予支持协助。
2. 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应及时发送书面整改意见,并督促问题闭环整改;检查中发现在建项目及监理企业、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行为的,应将相关情况移送市城建监察支队 进一步调查处理 。
3. 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要求,公平、公正检查和打分,廉洁自律,展现住建系统工作人员良好形象。
专项检查牵头联系人:市质监站李珏,联系方式:13906108998。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