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制性规范实施后 地基处理设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
强制性规范实施后
地基处理设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导 读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下文简称“通用规范”)GB55003-2021已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基本纳入了地基基础相关标准中原有的强制性条文,同时也新增了一些条款。本文根据个人的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提出地基处理设计、审查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供大家参考讨论。
一
关于地基处理方案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
2.1.3 地基基础设计应根据结构类型、作用和作用组合情况、勘察成果资料和拟建场地环境条件及施工条件,选择合理方案。
4.4.2 处理地基施工前,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地基处理方法的适用性和处理效果;
?
?
选择合理的方案,保证工程性能符合规范的规定,是地基处理设计的应有之义,此次列入强制性规定,凸显了方案选择的重要性。
地基处理方法从实践中来,也要回到实践中去,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地基处理设计说明中应注意落实该强制性规定,对地基处理施工前应进行试验性施工(试成孔试成桩等)及处理效果评价做出要求。
?
?
?
二
关于工程材料和岩土性能的安全性、
适用性和耐久性
?
2.1.4 地基基础的设计工作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基与基础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上部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
2.1.5 在地基基础设计工作年限内,地基基础工程材料、构件和岩土性能应满足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要求。
?
?
地基处理设计说明中须明确地基的设计工作年限。
工程材料和岩土性能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作为强制性规定,应引起设计人员重视。当地基处理范围的土或地下水存在弱腐蚀及以上腐蚀性时,须明示采取的防腐蚀措施,确保工程材料在地基设计工作年限内的耐久性满足要求。
?
?
?
三
关于设计计算原理、概念、参数选取
和计算成果
?
2.1.3 ...设计计算应原理正确、概念清楚,计算参数的选取应符合实际工况,设计与计算成果应真实可靠、分析判断正确。
?
?
原理正确、概念清楚、成果真实可靠、分析判断正确,是正确进行设计的基本要求。
在既往地基处理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中,计算输入数据与实际工况不符属于较常见的问题,如,未选取计算楼座范围内相对不利钻孔,基底以下地质条件相差较大或结构板底标高相差较大未合理进行分区设计,地层厚度、设计参数取值与勘察报告不一致,基础埋深数据输入不正确导致基底附加压力计算错误,压缩模量未按照所在位置处附加压力的压力段取值等等。此次通用规范将“计算参数的选取应符合实际工况”列为强制性规范条文,应引起设计人员充分重视。独立基础间沉降差计算不利位置的选择等,需要有正确的分析判断。
?
?
?
四
关于欠固结土、可液化土的地基处理 ?
4.3.4 当地基土为欠固结土、湿陷性黄土、可液化土等特殊性岩土时,复合地基设计采用的增强体和施工工艺,应满足处理后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技术要求。
?
?
基底以下填土较厚时,应正确判断填土是否为欠固结土。采用复合地基方案时,应谨慎判断填土在荷载作用下是否会产生较大变形,能否与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宜采用有挤密作用的工艺方法。
当设计 ± 0.00与现状地表标高相差较大,整体场地需要大面积填方时,还应考虑填土及新近沉积土层的变形,先施工CFG桩后进行场地大面积填方时,应考虑土层压缩沉降所产生的桩侧负摩阻力问题。
基底以下存在可液化地层时,建设单位、主体结构设计单位应在地基处理任务书等设计要求文件中明示地基处理的目标,是否需要采取全部或部分消除地基液化沉陷的措施。无需采取消除措施时,应评价可液化地层对地基处理设计的影响。
?
?
?
五
关于设计内容的完整性
?
2.2.1 地基基础工程应根据设计工作年限、拟建场地环境类别、场地地质全貌及勘察成果资料、地基基础上的作用和作用组合进行地基基础设计,并应提出施工及验收要求、工程监测要求和正常使用期间的维护要求。
2.2.4 地基、基础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作用和作用组合确定;
2 地基、基础承载力计算;
3 地基变形计算和稳定性验算;
4 耐久性设计;
5 受地下水浮力作用的抗浮设计;
6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检验要求;
7 地基、基础工程监测要求。
4.1.3 处理后的地基应进行地基承载力和变形评价、处理范围和有效加固深度内地基均匀性评价。
?
?
地基处理设计应完整包括通用规范的规定内容。应正确进行承载力计算,当在受力层范围内存在软弱下卧层时,还应进行软弱下卧层的承载力验算。除进行最大沉降量计算外,处理范围和有效加固深度内地基均匀性评价应引起重视,应正确计算倾斜或沉降差,并满足结构设计的要求。
通用规范中多次强调了耐久性设计,以及地基基础设计应提出施工及验收要求、工程监测要求,因此,地基处理设计文件中应注意落实通用规范第2.3节、4.4节的相关规定,工程材料及技术要求应符合耐久性设计要求,应明确试块留取与检验要求、施工质量控制要求、施工及验收要求、工程监测要求等。
?
?
?
六
关于是否符合规范的判定 ?
1.0.3 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
?
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是以工程建设活动结果为导向的技术规定。具体的技术方法和措施能否保证工程性能符合规范的规定,这种判定的主体应为工程建设的相关责任主体。所以地基处理设计单位应落实主体责任,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符合通用规范的规定,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
?
?
毛尚之——中勘三佳副总工程师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清华大学建筑结构工程本科毕业,同济大学岩土工程硕士研究生毕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曾担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勘察与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兼秘书,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建筑学会地基基础分会理事会理事,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城市勘察测量专家委员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