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
顶
在商场等公共建筑,由于内装修的需要,往往安装网格状、条栅状等通透性吊顶,这种吊顶在给空间带来美观的同时,会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的设置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建筑内部防火设计防火规范》内容,今天小编为同学们总结如下。
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的要求
特殊要求: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三级耐火等级的医疗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门厅走道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
木结构建筑吊顶的应满足难燃性耐火极限不低于0.15h的要求;
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当排烟阀(口)设在吊顶内,并通过吊顶上部空间进行排烟时,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
PVC-V管设置在吊顶内时,吊顶内不应有可燃物,且吊顶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材料。
各系统和吊顶有关的要求
01
建筑电气防火
1.附带镇流器的各式荧光吸顶灯,应在灯具与可燃材料之间加垫瓷夹板隔热,禁止直接安装在可燃吊顶上。
2.可燃吊顶上所有暗装、明装灯具、舞台暗装彩灯、舞池脚灯的电源导线均应穿钢管敷设。
0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在装有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规定值的1.3倍确定;干式系统的作用面积按规定值的1.3倍确定。
2.对于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吊顶下布置洒水喷头时,应采用下垂型或吊顶型洒水喷头。
3.通透性吊顶场所洒水喷头的布置。装设网格、栅极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当通透面积占吊顶总面积的比例大于70%时,喷头应设置在吊顶上方,且通透性吊顶开口部位的净宽不应小于10mm。
4.当通透面积占吊顶总面积的比例不大于70%时,喷头应在吊顶上方和吊顶下方同时设置,同时在吊顶上下设置喷头的配水支管,上下侧均不应超过8只。严重危险级及仓库危险级场所均不应超过6只。且只将喷头数多的一侧喷头数量计入报警阀控制的喷头数。
5.洒水软管应设置在吊顶内,长度不应超过1.8m。
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感烟火灾探测器在格栅吊顶场所的位置:
(1)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5%时,探测器应设置在吊顶下方。
(2)楼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大于30%时,探测器应设置在吊顶上方。
(3)楼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为15%-30%时,探测器的设置部位应根据实际试验结果确定。
(4)探测器设在吊顶上方且火警确认灯无法观察到时,应在吊顶下方设置火警确认灯。
(5)地铁站台带有活塞风影响的场所,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为30%-70%时.探测器宜同时设置在吊顶上方和下方。
04
防烟排烟系统
防烟系统:
水平设置的送风管道,当设置在吊顶内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当未设置在吊顶内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防烟分区:
对于有吊顶的空间,当吊顶开孔不均匀或开孔率小于或等于25%时,吊顶内空间高度不得计入储烟仓厚度。
排烟系统:
1.水平设置的排烟管道应设置在吊顶内,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当确有困难时,可直接设置在室内,但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00h。
2.设置在走道部位吊顶内的排烟管道,以及穿越防火分区的排烟管道,其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00h,但设备用房和汽车库的排烟管道耐火极限可不低于0.50h。
3.当吊顶内有可燃物时,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隔热,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
排烟口:
排烟口应设在储烟仓内,但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其排烟口可设置在其净空高度的1/2以上;当设置在侧墙时,吊顶与其最近边缘的距离不应大于0.5m。
当排烟口设在吊顶内且通过吊顶上部空间进行排烟时。
1.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吊顶内不应有可燃物 ;
2.封闭式吊顶上设置的烟气流入口的颈部烟气速度不宜大于1.5m/s;
3.非封闭式吊顶的开孔率不应小于吊顶净面积的25%,且孔洞应均匀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