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浦江县奥杭水晶有限公司年产110吨水晶饰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浦江县奥杭水晶有限公司年产110吨水晶饰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东部水晶集聚区2幢4层
根据《国务院关于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浦江县奥杭水晶有限公司年产110吨水晶饰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浦江县奥杭水晶有限公司年产110吨水晶饰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东部水晶集聚区2幢4层
建设单位:
浦江县奥杭水晶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扫描件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5日-2020年10月19日
联系人:
张海燕
联系电话:
18767986898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公众在需要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