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工程合同的风险主要来源于两大方面:一是合同条款中存在陷阱,在执行合同时,承包方或业主据此提出索赔或反索赔;二是合同本身带来的风险,业主经常用较苛刻的合同条款把风险转移给承包方,或承包方为了取得工程承包权主动提出优惠的条件,造成风险承担上的不平衡。 合同风险 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带来的风险。这种合同形式,承包方承担了大部分的风险。业主较喜欢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因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承包方索赔机会少,业主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而且工程结算简单。一是价格风险,例如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等。二是工程量风险,因做标期时间太短,投标单位无法具体计算工程量,只能凭经验估算,这是投标单位会处于两难境地。算高或算低都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和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