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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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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平替"来了!两大"咽喉"受阻之际,北极航道宣布全年通航!
0 1 北极航线明年全年通航 据俄罗斯北极航线总局表示,北极航道将于明年年初开启试点运营,明年施行全年通航。在全球两大咽喉运河受阻,世界航运受到大范围影响的情况下,这条航道的顺利开通或许能够改变全球贸易格局。
提高港口航道施工技术有什么积极意义?
现如今,各个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状态中,促使逐渐重视港口航道的建设工作。为了有效保证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发展,要求相关部门应不断提高港口航道施工技术,利用当前先进技术,逐渐改进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保证港口航道能够安全运航。
JTS/T 312-2023 港口水工建筑物结构健康监测技术规范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 《港口水工建筑物结构健康监测技术规范》的公告 2023年第6号 现发布《港口水工建筑物结构健康监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为水 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 312—2023,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 主编单位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答复。《规范》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
JTS/T 313-2023 码头岸电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 《码头岸电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规范》的公告 2023年第20号 现发布《码头岸电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 313—2023,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主编单位交通部规划研究院、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答复。《规范》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专栏(mwtis.mot.gov.cn/syportal/sybz)查询和下载。
JTS/T 189-2023 港口工程绿色设计导则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 《港口工程绿色设计导则》的公告 2023年第19号 现发布《港口工程绿色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导则》为水运工程建设 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 189—2023,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导则》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 主编单位中交水运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答复。《导则》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路运
JTS/T 181-7-2023 内河助航标志工程设计规范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 《内河助航标志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2023年第53号 现发布《内河助航标志工程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 181—7—2023,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主编单位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答复。《规范》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专栏
JTS 257-2008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TS 257-2008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TS/ 245-2023 水运工程土工合成材料试验规程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 《水运工程土工合成材料试验规程》的公告 2023年第3号 现发布《水运工程土工合成材料试验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程》为水运工程 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 245—2023,自2023年3月]日起施行。 《规程》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 主编单位中交天津港湾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答复。《规程》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
JTS/T 323-2023 航道养护技术核查指南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 《航道养护技术核查指南》的公告 2023年第4号 现发布《航道养护技术核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 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 323—2023,自2023年3月]日起施行。 《指南》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 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答复。《指南》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路
JTS 171-2016 海上固定转载平台设计规范
JTS 171-2016 海上固定转载平台设计规范,2016年7月1日实施
JTS 206-2017水运工程地基基础施工规范
JTS 206-2017水运工程地基基础施工规范,2017年5月1日实施
JTS 320-4-2018 船闸调试技术规程
JTS 320-4-2018 船闸调试技术规程
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 JTS 202-2011
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 JTS 202-2011
JTS 180-3-2018 海轮航道通航标准
JTS 180-3-2018 海轮航道通航标准
朝鲜海湾运河
连接半岛东西海湾,开凿26km,提升东西部交通运输能力
JTS/T 206-1-2023 水运工程塑料排水板应用技术规程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 《水运工程塑料排水板应用技术规程》的公告 2023年第52号 现发布《水运工程塑料排水板应用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程》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 206—1—2023,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水运工程塑料排水板应用技术规程》(JTS 206-1-2009)同时废止。 《规程》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主编单位中交天津港湾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答复。《规程》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专栏
JTS/T 196-12-2023 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 《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建设技术规范》的公告 2023年第43号 现修订发布《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建设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 196—12—2023,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技术规范(试行)》(JTS 196—12
JTS/T 194-2023 水运通信工程技术规范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 《水运通信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 2023年第36号 现发布《水运通信工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 194-2023,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海岸电台总体及工艺设计规范(JTJ/T 341-96)、《港口地区有线电话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JTJ/T 343-96
JTS/T 193-2023 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 《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 2023年第34号 现修订发布《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 193-2023,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JTJ/T 351-96)同时废止。 《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
JTS/T 322-2023 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技术规程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 《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技术规程》的公告 2023年第35号 现发布《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程》为水运工程建 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 322—2023,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规程》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
TS/T 246—2023 水运工程桶式基础结构检测与监测技术规程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 《水运工程桶式基础结构检测与监测技术规程》的公告 2023年第27号 现发布《水运工程桶式基础结构检测与监测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程》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 246—2023,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规程》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
JTS/T 311—2023 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 《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的公告 2023年第29号 现发布《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为水运工 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 311—2023,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JTS 311—2011)同时废止。
JTS/T 247-2023 水运工程土工试验规程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 《水运工程土工试验规程》的公告 2023年第28号 现发布《水运工程土工试验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程》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 247—2023,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规程》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 主编单位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答复。《规程》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
JTS196-11-2023 内河液化天然气加气站码头设计规范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 《内河液化天然气加气站码头设计规范》的公告 2023年第23号 现发布《内河液化天然气加气站码头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 196—11—2023,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内河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设计规范(试行)》(JTS 196—11—2016)同时废止。 《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
金三角地区有发展成为国际内河航运中心的潜力
船舶运输具备运载能力强,运输成本低的优势,规划发展国际物流交通水道应优先考虑,也就是说陆路交通设施应为水道让路,不与航道争地。 湄公河与萨尔温江拥有水运开发的自然条件,金三角地区地处水系交汇分水岭,两江干流汇聚距离最近水位相当,具备开凿运河的先天条件及社会经济发展客观要求。 穿越分水岭当然会面临一定的困难,包括可观的工程量,开凿一段通航隧道胜过移走一座山体,施工技术困难是可以克服的,有开挖水电站地下厂房的经验,修筑通航隧道应当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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