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这样的设计施工合同吗?
天然气设计安装工程合同 (工商业用户)合同编号:XZ-NG-2009-G甲方: *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乙方: *州市 二〇〇九年 月 日 天然气设计安装工程合同甲方:*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明确*州港华和燃气用户双方在工程建设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苏省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委托甲方负责管道天然气供应设施的设计、施工和安装工程,并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1 工程概况 : 1.1工程名称: **天然气管线输配工程 1.2工程地点: *州市新城区1号路东侧 、 1.3工程内容及要求:1.3.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用气设备场地的平面布置图及设备技术参数等相关基础性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用气环境、场地均应符合燃气安全及规范要求。1.3.2乙
最牛的燃气设计、施工合同!
自己没有设计资质,还要承担工程设计、施工项目,将二者合到一起,甚至将燃气供应也写到一块,用心险恶:垄断经营,舍我其谁!!! 天然气设计安装工程合同 (工商业用户)合同编号:XZ-NG-2009-G甲方: *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乙方: *州市 二〇〇九年 月 日 天然气设计安装工程合同甲方:*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明确*州港华和燃气用户双方在工程建设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苏省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委托甲方负责管道天然气供应设施的设计、施工和安装工程,并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1 工程概况 : 1.1工程名称: **天然气管线输配工程 1.2工程地点: *州市新城区1号路东侧 、
关于施工合同纠纷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04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4〕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9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
特殊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
复合土钉支护技术是在传统土钉支护技术的基础上,配合采用预应力锚杆、水泥土搅拌桩、超前树根桩等技术措施,以控制土钉支护的变形,满足环境对支护的技术要求而形成的一种复合支护技术。虽然与传统的土钉支护技术相比,造价有所提高,但仍比采用护坡桩大为节省。且不需大型、重型施工机械,施工方便,工期短,得到了普遍的应用,特别是随着该技术的日趋成熟,可利用土钉支护形成的竖直、平整表面作为地下结构施工的外模,节省了主体结构的施工费用。目前,该技术在北京地区已发展成基坑支护的主流技术,近于直立的支护深度已达近20m。本文介绍了北京某工程复杂环境条件下复合土钉支护的设计与应用,特别是应用国际通用岩土工程分析软件FLAC对复合土钉支护进行的土钉内力和支护变形的分析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