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规范对消防车道的要求
1、铁路装卸设施应设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应与站场内道路构成环形,受条件限制的,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车道,消防车道与装卸栈桥的距离不应大于80m且不应小于15m。2 、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m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高层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民用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3、 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m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m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4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内院或天井的短边长度大于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当该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m。5 、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6 、可燃材料露天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车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层民用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民用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高层民用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车道。 高层民用建筑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80m. (2)高层民用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3)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消防车道。 (4)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m,消防车道距离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宜大于5.0m,当消防车道上空遇有障碍物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4.00m. (5)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消防乍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 (6)穿过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