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安全监理责任思考
一、安全责任不容回避2000年10月25日上午10时许,某市电视台演播中心在演播厅舞台屋盖浇筑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由于模板承重严重不足,导致支架失衡,脚手架发生整体坍塌,造成6人死亡,1人重伤,3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成为建国以来该市最大的建筑工程伤亡事故。该市白下区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责任人成XX(任项目部副经理),丁XX(任架子工施工员)有期徒刑6年,韩XX(任项目部代理总监理工程师)有期徒刑5年。项目监理工程师因发生施工安全事故被判刑,在工程监理行业引起波澜,业内人士就施工安全事故监理该不该承担民事、刑事责任展开讨论。事实上,安全事故责任不容回避,必须正视和面对。 二、监理工程师承担施工安全事故责任的依据不足。 1、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明确界定: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七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水利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浅析
科技信息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水利基础建设政策倾斜,防洪、农建、人饮、水保等各种类型的水利工程建设任务重、规模大、投资多,对建设单位的建设施工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建设施工管理直接关系到工程进度、资金拨付、质量控制等关键环节。全面推广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参建各方依靠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越来越得到重视,成为规范建设市场,确保工程质量,最大规模地发挥投资效益的必然选择。施工过程中依靠合同规范参建各方的行为,依据合同办理工程价款支付,合同管理已与工程建设密不可分。 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和作用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设项目的主要合同,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合同的管理是指水利建设主管机关、相应的金融机构,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施工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施工合同法规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施工合同作为约束发包方和承包方权利和义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及评价规程
本帖最后由 lxzh75 于 2014-3-24 11:17 编辑 DLT 5210.1-2012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 5210.2-200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2部分:锅炉机组DLT 5210.3-200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3部分:汽轮发电机组DLT 5210.4-200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4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DLT 5210.5-200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5部分:管道及系统DLT 5210.6-200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6部分:水处理及制氢设备和系统DLT 5210.7-2010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第7部分:焊接DLT 5210.8-200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8部分:加工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