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抗震框架与非抗震框架的区别
四级抗震时,因为laE=la,所以不少人误认为四级抗震与不抗震没有分别,四级抗震就与非抗震一样的构造,我们指出,这种看法是不对的。 让我们一起来看《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03G101-1)(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框架-剪力墙、框支剪力墙结构)图集,有图集的朋友,请把图集翻到36页,在36页提出一~四级抗震设防时,柱的纵向钢筋连接位置: 底层底部≥h1/3以后,方可连接,楼层下部是≥hn/6、≥hc、≥500mm以后,方可连接; 大家再把图集翻到42页,我们看非抗震设防时,柱的纵向钢筋连接位置: 底层底部即可绑扎连接,≥500mm可机械连接或焊接; 从36页和42页的比较中,我们看到了四级抗震与不抗震的柱在纵向钢筋可连接区域上的不同要求。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KZ的箍筋,请把图集翻到40页,我们先一起看四级抗震要求: 底层下部≥h1/3加密,底层上部和楼层上下各方hn/6、≥hc、≥500mm必须加密;纵向钢筋搭接
抗震措施和抗震构造措施的区别
最近在看书时发现抗震措施和抗震构造措施是两个不同的结构概念抗震措施:除地震作用计算和抗力计算以外的抗震设计内容,包括抗震构造措施抗震构造措施:根据抗震概念设计原则,一般不需计算而对结构和非结构各部分必须采取的各种细部要求在抗规的条文说明中有:在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中,乙类需按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增加关键部位的投资即可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标;甲类在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的基础上,地震作用应按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计算,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乙类建筑提高抗震措施而不需要提高地震作用、也就是说在输入设防烈度时仍按照本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输入,提高抗震措施实质上是增加结构薄弱部位的抗震能力。甲类建筑要求则更高、不仅要提高抗震措施、也要提高地震作用、也就是在输入设防烈度时要按照本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来输入、如原本是7度(0.10g),就要输入(0.15g)。这是本人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欢迎结构大神的补充解释
抗震结构和隔震结构有什么区别?
我从能量的角度来谈谈抗震与隔震区别吧。首先,要明白地震发生是一种能量释放的现象,地震释放出的能量以振动的形式传递到地表。某次确定地震,地面确定的一点处,确定质量建筑物,地震释放的能量大小可以认为是恒定的,结构物接受到这部分地震能量会引起结构自身振动。一、抗震结构地震能量=结构动能 结构塑性耗能 结构弹性势能地震输入结构地震总能量值确定,这部分能量在结构上的表现形式是:1.左右摇摆(动能);2.梁柱等构件开裂(塑性变形——想象拿一根铁丝左右摇晃会发热);3.结构弹性势能(与拉橡皮筋相似)。抗震结构以加强结构构件的方式通过自身能量损耗来消耗掉地震能量,并保证结构不发生重大破坏,抱枕不倒塌。类比也就是我们左右掰一根铁丝,起初用一根比较细的铁丝几下就掰断了,换一根粗点的就不会那么容易就掰断了。二、隔震结构地震能量=结构动能 隔震层塑性耗能 结构塑性耗能 结构弹性势能隔震结构通过在地面与上部结构之间设置一层刚度很小柔性隔震层,在地震下隔震层会发生大变形(类比弹簧串联原理,两根刚度不一样的弹簧串联,谁弱谁变形大,人善被人欺),消耗大部分地震能量,传入上部结构的地震能量就很少了,地震发生时上部结构多
抗震措施和抗震等级的区别和关系:
一幢建筑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高层建筑无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不同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设防标准在不同的抗震设防烈度的地区分别对应不同的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也就是说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都是以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和本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为依据来界定。现举一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地区的乙类建筑,其地震作用对应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多遇地震)0.08(0.12) (7度的);如果为7度甲类时,其地震作用对应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至少为0.16(0.24) (8度的),或更高一些,具体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及地震安全性评价来确定。同样7度甲乙类时,其抗震措施的设防烈度按8度来确定抗震等级;而7度丙类时,其抗震措施的设防烈度按7度来确定抗震等级。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详见以下两表。地震作用对应的设防烈度及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多遇地震)建筑类别 地震作用对应的设防烈度/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多遇地震) 本地为6度 本地为7度 本地为8度 本地为9度甲类 设防烈度和加速度高于本地区的,具体值要进行地震安全评价报告乙类
2010版新抗震规范与老版的区别
欢迎大家都过来讨论啊,我们公司昨天进行了一场相关培训。2010版与2001版对比大致修改了一下内容:1、调整场地土液化判别的深度范围和判别公式,增补软弱粘性土层的震陷判别方法及相应的处理对策;2、该井了地震影响系数曲线的阻尼调整系数和形状参数,补充完善了竖向地震作用的计算方法,并补充了竖向地震影响系数取值的规定;3、增加大跨屋盖结构和地下建筑结构抗震设计内容,增加了地震作用的计算要求,补充了多向、多点输入计算地震作用的原则规定;4、修改了框架-抗震墙结构剪力调整系数以及与“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原则有关的框架内力调整等相关规定,补充了框架结构楼梯间的设计要求;5、修改了多层砌体房屋层数和高度限值、抗震横墙间距、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结构布置、墙体抗剪承载力验算、构造柱布置、圈梁设置、楼屋盖预制板的连接要求、楼梯间的构造要求等规定;8、修订了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可不进行抗震验算的范围、补充完善了柱间支撑节点验算要求、单层钢结构厂房防震缝及阻尼比的相关规定;9、调整了隔震和消能减震房屋的适用范围,修改了水平减震系统的定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