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estar4D道路照明设计
当处在黑暗或黄昏的环境中,人眼会表现不佳,其较低的视敏度,较差的颜色辨别力和较低的失能眩光容忍度,都将增加了驾驶员和行人的事故风险。 道路照明在减少事故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研究表明,良好的道路照明将大大减少事故的发生。道路照明可为穿越交会地区(例如路口)的车辆提供指示。为了加强照明的指示作用,可以使用不同的灯色来区分道路种类或区域定义。 道路照明还可以起到预防犯罪的辅助作用。道路上显示物体(例如车辆,行人和障碍物)所需的光量取决于交通量或交通密度,交通速度以及行人的存在与否。犯罪率还决定了所需的照明水平。对于交通路线,使用了轮廓视觉系统。 运营成本和环境影响非常重要,使用光电管减少照明的小时数可能非常经济。 照明控制系统通过允许在高峰或夜间情况下切换或调暗灯光,可以进一步节省成本。 注意事项: ? 亮度是交通路线照明的主要标准,因此需要确定道路特征和观察者位置。 ? 如果必须考虑照度,则
道路照明特殊路段照明设计
交会区面广、半径大,采用常规照明,难以达到照明标准要求。为此,解决方案是在交会区设泛光照明。通过缩短杆距或采用大于标准段一级瓦数的光源,增加照明功率密度。泛光照明投射角度大,射程远,效果可以满足交会区照明标准值要求。人行横道是指行人横过道路专用的,画有斑马线的路段。人行横道是行人与过往车辆易碰触的地方,是事故多发点。设计标准中对此路段平均照度标准值为不低于标准路段的1.5倍。解决方案是采用泛光照明,通过缩短杆距或采用大于标准段一级瓦数的光源,增加照明功率密度。公交站范围段是指公交车站台、公交车减速段及加速段。这些路段人员上下来往、公交车出入频繁复杂,是事故易发点,但设计标准中没有特殊要求。笔者建议按人行横道照度标准要求。解决方案是采用常规照明,通过缩短杆距或采用大于标准段一级瓦数的光源,增加照明功率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