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来 源:中国气象局 中国气象局令 第11号 现发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自2005年4 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二○○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 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开、
建厂流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相关问题
根据:中国气象局第21号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二章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第七条 防雷装置设计实行审核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附表1、附表2)。 建设单位申请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同时申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第八条 申请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 (二)总规划平面图; (三)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四)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需要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项目,应当提交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第九条 申请防雷装置施工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中接闪器的明(暗)敷设方式
明敷接闪器具有接闪灵敏、保护范围直观、易维护等特点,但有时会影响建筑物的外观、特殊结构的还存在安装困难的问题。暗敷接闪器不影响外观但存在一些缺陷,如接闪灵敏度低,雷击时批挡层容易爆落造成二次事故,屋角、屋檐等易受雷击部位难以完全保护,施工质量难以保证,性能难以检测,设施维护困难等问题,所以尽量提倡采用明敷接闪器。大量的事故实例为我们提供了依据,通过与地方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沟通,高层建筑、学校、医院、办公楼、商场和大型市政设施等涉及公共安全和人员高密集场所以及天面使用玻璃瓦装饰的建筑物,均不采用暗敷接闪器。一般建筑物采用暗敷方式的,要保证批挡层爆落时不会发生砸伤人和物的事故;非金属覆盖物不应超过2cm;屋角、檐角等易受雷击部位应加短针保护,施工时应做好隐蔽工程监督和检测工作,保证设施的有效性。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中放跨步电压和防接触电压的问题
(1)防跨步电压:当雷击时电流从接地装置向大地散逸时,大地不同距离的各点间就有电压存在,当人站在接地装置附近的地面上,由于两脚站的地方电位不同,两脚之间就产生了跨步电压,于是就有电流从人体流过,跨步电压越大,人体的危险性就越大,因此直击雷接地装置应尽量远离建筑物的出入口,一般应有3m以上距离,不足时应采取以下措施:a、水平接地体局部埋深不小于1m。b、水平接地体局部包以绝缘物。c、采用沥青碎石地面或接地装置上面敷设50-80mm厚的沥青层,其宽度超过接地装置2m。d、采用“帽檐式”或其它形式的均压带。(2)接触电压:当雷电流流经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时,会产生电压降,这种电压降可高达几万伏甚至几十万伏,这时如果有人或牲畜接触到裸露的引下线,就会发生触电事故,这就是接触电压。直接采用建筑物金属构件做引下线而又未采用其它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