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曝气池在设计时就要把停留时间设计大一点吗
再生曝气活性污泥系统的池容问题 今天看书的时候看到再生曝气活性污泥系统,书上写着“设计参数按照传统活性污泥系统的,确定曝气池的容积的后只需将其中1/4、1/3分出来作再生池就行了,无需再另行增设。”这里我就不行白了,既然污水流经的池容缩小了,那污水在池子中的停留时间应当是变小了,那这是不是应该在一开始设计的时候就把停留时间设计大一点呢? 对基础问题理解不清的菜鸟求指点啊~~~ Ps:我知道曝气池的设计不该单单按照停留时间来决定,可是我觉得计算停留时间是最直观的。我们公司都是习惯先根据经验设一个停留时间,算出个池容之后再推回去算其他参数是否在范围内,所以我才对停留时间那么执着,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