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高层住宅楼消防电梯配电问题
一类高层住宅楼的配电,采用双电源双回路供电布线到消防电梯的机房的配电箱自动切换后,放射式供电给消防电梯控制箱,正压送风机,电梯机房的照明、插座和电梯井道的照明、底坑插座。重点是也供电给正压送风机(也是消防负荷),这样的配电不知道有没有违反规范。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3.9.6条 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及排烟风机等的两个供电回路,应在最末级配电箱处切换。第13.9.10条 公共建筑物顶层,除消防电梯外的其他消防设备,可采用一组消防双电源供电。由末端配电箱引至设备控制箱,应采用放射式供电。以上规范说明如果是公共建筑物应该就不知,住宅的好象是可以吧。想问一下同行们的意见,谢谢!
高层住宅地下室消防电梯前室的防排烟问题
高层住宅超11层须设消防电梯,如果地上部分消防电梯前室通过开窗以自然排烟方式排烟(主要是竖井空间问题),那地下室部分的消防电梯前室是应该单独给他做套正压送风系统么?风机设置在地下室?进风口能不能和地下室的机械补风系统合用呢?另外高层建筑的防烟楼梯间通至地下,如果地下仅为一层,而且地下室地坪与室外地坪高差在规范允许范围内,因为按防火规范,地下室楼梯间与地上部分是有防火墙隔开,那地下部分可不可以只按照封闭楼梯间设置呢?我看图集,当上下都采用防烟楼梯间时,地上和地下部分加压送风量是按2个楼梯间考虑的,那单考虑地下如果不需做防烟楼梯间的话,那还有与地上部分统一做防烟楼梯间的必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