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高层住宅楼的配电,采用双电源双回路供电布线到消防电梯的机房的配电箱自动切换后,放射式供电给消防电梯控制箱,正压送风机,电梯机房的照明、插座和电梯井道的照明、底坑插座。重点是也供电给正压送风机(也是消防负荷),这样的配电不知道有没有违反规范。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3.9.6条 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及排烟风机等的两个供电回路,应在最末级配电箱处切换。第13.9.10条 公共建筑物顶层,除消防电梯外的其他消防设备,可采用一组消防双电源供电。由末端配电箱引至设备控制箱,应采用放射式供电。
重点是也供电给正压送风机(也是消防负荷),这样的配电不知道有没有违反规范。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第13.9.6条 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及排烟风机等的两个供电回路,应在最末级配电箱处切换。
第13.9.10条 公共建筑物顶层,除消防电梯外的其他消防设备,可采用一组消防双电源供电。由末端配电箱引至设备控制箱,应采用放射式供电。
以上规范说明如果是公共建筑物应该就不知,住宅的好象是可以吧。
想问一下同行们的意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