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大队的观点一定是对的吗?
本人最近遇到一个问题,我做了一个建筑群(一个厂区),有5栋办公楼,都是属于多层建筑,最高6层。每栋楼都设有消防系统(消火栓15l/s),我在其中一栋最高的办公楼顶设了一个12m3的消防水箱,意思是整个建筑群共用。图审机构都没有提出什么异议,顺利通过;而到了消防大队这一关,他们的意思是一个消防水箱不能满足整个建筑群的消防初期用水量,理由是:“如果几栋办公楼同时着火怎么办?”可是又不能在规范上找到相关的设计依据,要让我在每栋楼顶各设一个消防水箱,要不然,嘿嘿……没办法,我们设计院只好妥协加水箱。于是,建筑、结构各专业都跟着改图……改是改了,但是我觉得消防大队的理由不足以让我信服!如果几栋办公楼同时着火的话,那么我设的消防水池(我按其中最大一栋楼的用水量设计的120m3)的容量不是也不满足吗?消防泵的出水量更是不能满足了!那又该怎么办?但是消防大队没有提出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一直困绕着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错了,难道图审机构也错了?我很矛盾!还希望大家能和我交流交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