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 《四川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禁止、限制使用落后工艺、设备、材料目录》(试行 )的通知 各市 (州 )交通运输局 (委 ),备在建高速公路,重 点水运项目建设单位: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 (交安监发 〔2016〕 216号 )、 《关于开展 <> 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淘汰目录>编制及试点工作的通知》 (交办安监函 〔2017〕 1605号 )等 文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 《四川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禁止、限制使用落后工艺、设备、材料目录》(试行 )的通知
各市 (州 )交通运输局 (委 ),备在建高速公路,重 点水运项目建设单位: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 (交安监发 〔2016〕 216号 )、 《关于开展 <严 重危及公 <> 严>
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淘汰目录>编制及试点工作的通知》 (交办安监函 〔2017〕 1605号 )等 文
件精神,根据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川 交函 〔2018〕 184号 ),厅 制定了 《四
川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禁止、限制使用落后工艺、设备、材料目录》,现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各单位应进一步提升我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施工工艺和技术设备装备水平,切 实降低现场质量安全风险,积极培育和引导
建设市场的发展,加 快推进我省公路水运建设领域科技进步。新开工项目应按照本 目录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实施;在建项目应
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有条件执行的及时调整,对于限制使用的工艺,施 工现场确不具备条件的,应 列为重点管控对象,并要求施工单位
做专题报告,报送项 目建设单位进行批复。
附件:《 四川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限制、禁止使用落后工艺、设备、材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