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建筑工程鲁班联盟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给排水及采暖施工应遵照的最基本规范,是保证工程安全、使用功能、人体健康、环境效益和公众利益的标准,其中的20条强制性条文更是施工质量的底线,在施工中需要对此了然于心,不得随意违反。 解读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的20项强制条文 ↓↓↓ 一. 3.3.3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来源于:建筑工程鲁班联盟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给排水及采暖施工应遵照的最基本规范,是保证工程安全、使用功能、人体健康、环境效益和公众利益的标准,其中的20条强制性条文更是施工质量的底线,在施工中需要对此了然于心,不得随意违反。
解读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的20项强制条文
↓↓↓
一. 3.3.3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防水套管安装要求:
1、防水套管结构形式分为柔性防水套管(A/B管型)、刚性防水套管(A/B/C型)及刚性防水翼环三种类型。
2、柔性防水套管适用于有地震设防要求的地区,管道穿墙处承受振动和管道伸缩变形、或有严密防水要求的构(建)筑物外墙。
3、当穿墙管与泵或增压设备连接的进、出管道时,宜在连接处设置柔性连接。
4、刚性防水套管适用于管道穿墙处不承受管道振动和伸缩变形的构(建)筑物,对于地震设防要求的地区,如采用刚性防水套管,应在进入池壁或建筑物上墙的管道上就近设置柔性连接,A型适用于钢管,B、C型适用于球墨铸铁管。
二.3.3.1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水压试验要求:
1、金属及复合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压力降不大于0.02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不漏;塑料管给水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得大于0.03Mpa,同时检查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2、喷淋系统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应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后,管网应无泄漏、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
3、低辐热管道,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且不渗不漏。
三.4.1.2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4.2.3 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检验方法: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场取样检验,并出检测报告。
五.4.3.1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检验方法:实地试射检查。
试射要求:试射仰角约为45~60°,充实水柱长度100m以下建筑为10m,超过100m的充实水柱为13m。
充实水柱长度:由水枪喷嘴起到射流90%水柱水量穿过直径为38cm圆圈处的一段射流长度。
六.5.2.1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排水管道灌水要求:
1、满水15min水面不降后,再灌满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2、雨水管道灌水至每根立管上部的雨水斗,持续时间1h,不渗不漏。
七.8.2.1 管道安装坡度,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水同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同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及凝结水管道,坡度应为3‰,不得小于2‰;
(2)气、水逆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逆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坡度不应小于5‰;
(3)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为1%,坡向应利于排气和泄水。
检验方法:观察,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八.8.3.1 散热器组对后,以及整组出厂的散热器在安装之前应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如设计无要求时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试验时间为2~3min,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
九.8.5.1 地面下敷设的盘管埋地部分不应有接头。
检验方法:隐蔽前现场查看。
十.8.5.2 盘管隐蔽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稳压1h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且不渗不漏。
十一.8.6.1 采暖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蒸汽、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1MPa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3MPa。
(2)高温热水采暖系统,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4MPa。
(3)使用塑料管及复合管的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2MPa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4MPa。
检验方法:使用钢管及复合管的采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2MPa,降至工作压力后检查,不渗、不漏;使用塑料管的采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1h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压至工作压力的1.15倍,稳压2h,压力降不大于0.03MPa,同时各连接处不渗、不漏。
十二.8.6.3 系统冲洗完毕应充水、加热,进行试运转和调试。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室温应满足设计要求。
十三.9.2.7 给水管道在竣工后,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饮用水管道还要在冲洗后进行消毒,满足饮用水卫生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冲洗水的浊度,查看有关部门提供的检验报告。
十四.10.2.1 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十五.11.3.3 管道冲洗完毕应通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当不具备加热条件时,应延期进行。
检验方法:测量各建筑物热力入口处供回水温度及压力。
十六.13.2.6 锅炉的汽、水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的压力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注:
1)工作压力P对蒸汽锅炉指炉筒工作压力,对热水锅炉指锅炉额定出水压力;
2)铸铁锅炉水压试验同热水锅炉;
3)非承压锅炉水压试验压力为0.2MPa,试验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
检验方法:
1)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超过0.02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2)观察检查,不得有残余变形,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上不得有水珠和水雾。
十七.13.4.1 锅炉和省煤器安全阀的定压和调整应符合下表的规定。锅炉上装有两个安全阀时,其中的一个按表中较高值定压,另一个按较低值定压。装有一个安全阀时,应按较低值定压。
检查方法:检查定压合格证书。
十八.13.4.4 锅炉的高低水位报警器和超温、超压报警器及联锁保护装置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安装齐全和有效。
检验方法:启动、联动试验并作好试验记录。
十九.13.5.3 锅炉在烘炉、煮炉合格后,应进行48h的带负荷连续试运行,同时应进行安全阀的热状态定压检验和调整。
检查方法:检查烘炉、煮炉及试运行全过程。
13.6.1 热交换器应以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汽压力加0.3MPa;热水部分应不低于0.4MPa。
检验方法:在试验压力下,保持10min压力不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