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开发了一个高层住宅,建筑高度99米,楼层共33层。设计院的设计中疏散指示照明及应急照明部分。设计的系统图是在双电源的情况下,又加了EPS电源,成了三保险。请教各位有没有必要,并说明依据。系统图附后。
我们开发了一个高层住宅,建筑高度99米,楼层共33层。设计院的设计中疏散指示照明及应急照明部分。设计的系统图是在双电源的情况下,又加了EPS电源,成了三保险。请教各位有没有必要,并说明依据。系统图附后。
2楼
我觉得可以不设EPS,你们的建筑应该是属于一类高层建筑,应急及疏散照明属于一级负荷,应该采用双电源末端切换供电,只要你能保证住宅楼内的双电源符合一级负荷的要求(两路电源来自不同的变电站或同一变电站的互不相干的回路,)就可以不加E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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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那估计是设计院采用的应急及疏散指示灯不是自带蓄电池的,他们想停电后在发电机没启动前点亮应急灯具,这样也没错,感觉挺好的,就是不知道经济性如何,应该差不了太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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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3.2.1 一般规定
3.2.1.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用电单位宜设置自备电源:
(1)需要设置自备电源作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的应急电源时。
(2)设置自备电源较从电力系统取得第二电源经济合理或第二电源不能满足一级负荷要求的条件时。
(3)所在地区偏僻,远离电力系统,经与供电部门共同规划,设置自备电源作为主电源经济合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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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请各位大虾参考以上资料给个判断,同时把判断的理由给出.重奖有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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