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前期规划设计阶段变配电所的位置、数量,以及建筑、电气、通风、给排水专业配套设计问题较多,往往不能满足供电部门的要求;同时单体住宅的低压配电设计也存在诸多问题,经常出现光力柜(北京供电部门把专给居民供电的配电柜称为光配电柜,简称光柜;把专给住宅公共照明、电梯等配套供电的配电柜称为力配电柜,简称力柜)已安装完成,而供电部门供电前验收通不过被现场拆改的情况,影响项目按时供电。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对供电部门的相关要求理解不透或根本就不了解,本文拟通过阐述北京市供电部门针对用户主要执行的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特别是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编写的北京市地方标准DB 11 / T 1147 - 2015《10 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技术规范》,提出相关注意事项,希望能对大家住宅小区配电室、单体楼配电设计有一些帮助。
住宅小区前期规划设计阶段变配电所的位置、数量,以及建筑、电气、通风、给排水专业配套设计问题较多,往往不能满足供电部门的要求;同时单体住宅的低压配电设计也存在诸多问题,经常出现光力柜(北京供电部门把专给居民供电的配电柜称为光配电柜,简称光柜;把专给住宅公共照明、电梯等配套供电的配电柜称为力配电柜,简称力柜)已安装完成,而供电部门供电前验收通不过被现场拆改的情况,影响项目按时供电。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对供电部门的相关要求理解不透或根本就不了解,本文拟通过阐述北京市供电部门针对用户主要执行的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特别是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编写的北京市地方标准DB 11 / T 1147 - 2015《10 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技术规范》,提出相关注意事项,希望能对大家住宅小区配电室、单体楼配电设计有一些帮助。
DB 11 / T 1147 - 2015《10 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技术规范》(以下简称《配电网技术规范》)
北京市地方标准《配电网技术规范》执行中易出现问题的条款及注意事项
在执行《配电网技术规范》时,关于配电室、低压配电方面主要有如下条款应予以关注。
配电室概念:设有10 kV 配电进线(可有少量出线)、配电变压器和低压配电装置,带有低压负荷的户内配电场所,分为公用配电室和用户配电室。公用配电室指由电力经营企业运行维护,为居民小区和其它低压用户供电的配电室,其它为用户配电室。
此条款告诉我们北京市配电室只分为两类,即公用配电室(俗称低基配电室或局管配电室)和用户配电室(俗称高基配电室或自管配电室),公用配电室一般只在住宅项目中才出现,非住宅项目一般只有用户配电室,北京供电部门对两种配电室的技术要求和关注点是不同的。
依据规划目标年的区域范围、行政级别、负荷密度,参考经济发达程度、用户重要程度、用电水平等划分供电区域。北京地区电网分为5个区域类别,供电区域范围划分如表1所示。
此供电区域范围划分与《规划设计分册》以及以往的文件要求均不相同,以前以区县为界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区域,现在以环线道路为界划分为5类地区,与北京市总体规划相符且更详细、更具操作性,供电区域划分直接与供电半径距离和配电室设置密度、数量和供电架构等要求有关(下文会涉及到)。
220 / 380 V线路A +、A 类供电区域电缆供电半径不大于150 m,其他区域不宜大于250 m,同时满足压降要求。
即要求我们在安排配电室位置时应重点关注根据项目所在位置供电半径不能超出五环内150 m、五环以外250 m的要求,此距离是指从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出线到其供电最远的建筑物配电柜(盘、箱)之间的线路长度,而不是直线距离。此距离不能满足时应进行电压降校验,以正式文件形式向供电部门提供校验结果报告。
“普通住宅、高档住宅楼、高级公寓及别墅区、用电容量小于100 kW的住宅配套设施(小区配套建筑),针对低压供电,供电容量负荷计算指标如下:
a)建筑面积80 m2(不含)以下为6 kW / 户;
b)建筑面积80 m2 - 120(不含)m2为8 kW / 户;
c)建筑面积120 m2 - 150(不含)m2为10 kW / 户;
d)采用电取暖的用户,每户增加2 kW;
e)建筑面积150 m2以上的住宅,超过150 m2面积部分按照50 W / m2的标准进行计算;
f)小区配套设施宜按照60 W / m2的标准进行配置;
g)负荷计算指标应预留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及高档住宅集中供冷的用电容量。”
此条明确告诉我们北京市新建正规住宅小区单户容量最低要求6 kW,不应再出现4 kW或5 kW的单户容量。另外,根据目前北京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现状,要求在考虑变压器容量时预留汽车充电桩的容量,同时当住宅小区配套容量小于100 kW时可由公用配电室低压供电,否则应单设配电室。
居民住宅小区变压器容量配置应按下式计算:
S = P / cos φ / K2
式中:S —— 配电变压器总容量确定参考值,kVA;
P —— 住宅、公寓、配套公建等折算到配电变压器的用电负荷,kW;
cos φ —— 功率因数,取0. 85;
K2 —— 变压器的负载率,单台变压器时应按85 % 计算,两台变压器时应按60 % 计算;公用配电室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超过800 kVA。
其他要求
供电部门有些具体要求有时会以会议纪要或口头形式告知用户,主要有:
a. 配电室应靠近市政道路布置。
b. 配电室设备门与人员巡查门分设,均需采用通扇甲级防火门,设备门尺寸要求宽1. 8 m,高2. 4 m,内外加横门栓,内侧上下加竖门栓。
c. 住宅低压供电电缆敷设只允许采用电缆沟、管井、地槽方式。
d. 电缆π接室至少一面墙是建筑物外墙,便于进出线,同时其与光力柜小室的间距不宜大于15 m。
e. 住宅楼局管动力计量表安装位置有两种,一种是在力配电柜就地安装(需力柜房间墙壁单设计量箱),另一种是安装在公用配电室(局管配)低压柜中,需根据住宅小区所在区域确定。
f. 配电室是否设置环境监控系统,是否设置固定安装的积水坑自动排水装置等需提前咨询项目所在地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