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位消防水池容积大小讨论
liugps
liugps Lv.8
2017年06月07日 23:02:49
只看楼主

本帖最后由 liugps 于 2017-6-8 07:21 编辑 消水规第4.3.11条 高位消防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应能满足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且其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所需消防用水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位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本规范第4.3.8条和第4.3.9条的规定; 2 高位消防水池的通气管和呼吸管等应符合本规范第4.3.10条的规定;

本帖最后由 liugps 于 2017-6-8 07:21 编辑

消水规第4.3.11条
高位消防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应能满足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且其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所需消防用水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位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本规范第4.3.8条和第4.3.9条的规定;
2
高位消防水池的通气管和呼吸管等应符合本规范第4.3.10条的规定;
3 除可一路消防供水的建筑物外,向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给水管不应少于两条;
4 当高层民用建筑采用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高位消防水池储存室内消防用水量确有困难,但火灾时补水可靠,其总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室内消防用水量的50%;
第4条的问题首先是当水池只贮存50%室内消防用水时,这样的消防给水系统豪无疑问是临时高压系统,不能叫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消水规中对专业概念是相当的混乱。第二个问题 是:既然是临时高压系统,为何在消防时还将水先加压提升到高位水池,再由高位水池供水灭火。这种奇葩系统,浪费能量不说,系统可靠性还降低,直接用泵加压供水灭火不更好?
所以我个人的观点是:要么 采用不设 高位水池[低位水池+中转水箱(如果有的话)+高位水箱]的临时高压系统;要么采用高位水池贮存100%室内消防用水的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时不用再将水提升到水池);贮存50%消防用水的高位消防水池没有存在的意义。大家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liugps
2017年06月07日 23:09:08
2楼
本帖最后由 liugps 于 2017-6-8 07:38 编辑

另外说一下,其实高位水池贮存100%室内消防用水的消防给水系统一般(特殊情况能满足的,比如水池建在山上面楼建在山下,水池高出顶楼的高度足够满足消防压力及管道损失等要求)情况下还是不能叫高压系统的,因为最高几层靠重力出水压力还是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得加压供水灭火,只有靠下面的部分楼层才能靠重力出水灭火。这就是消水规6.1.13中提到的
“6.1.13 当建筑物高度超过100m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应分析比较多种系统的可靠性,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当采用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但高位消防水池无法满足上部楼层所需的压力和流量时,上部楼层应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该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按本规范第5.2.1条的规定根据该系统供水高度确定,且不应小于18m3。”
但这条我个人觉得有两个问题;
第一:居然出现了“常高压”这个旧规的概念而不是用“高压”这个新规范的概念,可见编者跟审查人员工作之马虎。
2.1.2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constant high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
能始终保持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无须消防水泵直接加压的供水系统。
第二:既然”上部楼层应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整个消防系统就不能叫“常高压系统”(实际应该是高压系统)。
PS:高位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的定义
2.1.6 高位消防水池 gravity fire reservoir
设置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水的储水设施。
2.1.7 高位消防水箱 elevatedj gravity fire tank
设置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应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储水设施。
照这样说来,一般情况下放在屋顶最高的水池还不能叫高位水池?因为最上面几层还是要通过加压供给消防用水的,靠重力是无法满足的,也就是说只能直接向部分水灭火设施重力供水而非全部;一般情况下放在屋顶最高的水箱还不能叫高位水箱?因为水箱高度往往是不够的,还要经过稳压泵再供水,而不是靠重力供水。个人觉得应该按设置位置来定义更合理,按是否重力供水来定义会更乱。
总体感觉就是新规范出来后,不会做消防设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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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chs2008
2017年06月11日 22:51:22
3楼
什么叫可靠的补水措施?可靠的补水措施不一定是加压。
既然是国家规范就一定会有它的道理。
估计在中国的大城市里面,重庆是最地形特殊的城市,一些建筑的设计有其特殊性,有的建筑可能从大楼的较高楼层有入口,这样的话,市政供水管直接接到消防水池成为可能,当然也可以直接接消防系统上,但市政供水管道本身有压力,可能造成低区超压,又要减压,当然不如进水池安全。
世界之大,各种特殊建筑总是会有的,只是我们没有踫到而已,个人认为,有条件,楼顶上的消防水箱(池)大一点总是好的,临时高压系统是要维护的,真的要用的时候,也保不准一定能用,当然这是个案。
本条规范讲的就是特殊情况,用与不用,它就在那里,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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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gps
2017年06月13日 12:47:33
4楼
gzchs2008 发表于 2017-6-11 22:51 什么叫可靠的补水措施?可靠的补水措施不一定是加压。既然是国家规范就一定会有它的道理。估计在中国的 …原理是一样的,如果“有的建筑可能从大楼的较高楼层有入口,这样的话,市政供水管直接接到消防水池成为可能,当然也可以直接接消防系统上,但市政供水管道本身有压力,可能造成低区超压,又要减压,当然不如进水池安全”这种情况就是市政高压系统了,水池只是减压用的而不是贮水用的,跟高位消防水池是两个概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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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chs2008
2017年06月14日 09:09:09
5楼
所以我个人的观点是:要么采用不设高位水池[低位水池+中转水箱(如果有的话)+高位水箱]的临时高压系统;要么采用高位水池贮存100%室内消防用水的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时不用再将水提升到水池);贮存50%消防用水的高位消防水池没有存在的意义。

如果外部条件成立,楼顶水箱50%室内消防用水,水箱的减小,对建筑本身的结构也是有利的,也可适当的降低工程的投资,我个人也是倾向保守和100%的,当然,规范说的是特殊情况,50%,有总比没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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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星戒
2017年06月14日 21:31:41
6楼
现在很难会有高位水池的条件了,所以一般都是临时高压系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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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蓉儿
2017年06月14日 23:23:11
7楼
消防消防水池怎么能理解为高位消防水箱呢。。
即使只储存了50%的水,但那也至少是1个小时的用水量啊,而且它还有可靠的补水。。另外它能满足室内消防系统所需的压力。
而高位消防水箱,仅靠其本身是不能满足系统压力的,需要设置稳压泵或气压设备,而且,其储水量只能可靠满足火灾初期的用水量。。
所以,从本质上来说,这两者是有严格区别的,不能视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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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g2xghm
2017年06月16日 10:23:50
8楼
什么叫可靠的补水措施?可靠的补水措施不一定是加压。 既然是国家规范就一定会有它的道理。 估计在中国的大城市里面,重庆是最地形特殊的城市,一些建筑的设计有其特殊性,有的建筑可能从大楼的较高楼层有入口,这样的话,市政供水管直接接到消防水池成为可能,当然也可以直接接消防系统上,但市政供水管道本身有压力,可能造成低区超压,又要减压,当然不如进水池安全。 世界之大,各种特殊建筑总是会有的,只是我们没有踫到而已,个人认为,有条件,楼顶上的消防水箱(池)大一点总是好的,临时高压系统是要维护的,真的要用的时候,也保不准一定能用,当然这是个案。 本条规范讲的就是特殊情况,用与不用,它就在那里,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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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镐
2017年06月16日 14:11:16
9楼
学习了!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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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lcs00031
2017年06月17日 07:06:15
10楼
[建筑给水排水资料] 干货分享--潜水排污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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