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2敷设方式 3.2.1直埋供热管道的坡度不宜小于2‰,高处宜设放气阀,低 处宜设放水阀。 3.2.2管道应利用转角自然补偿,10°~60°的弯头不宜用做自然 补偿。 3.2.3管道平面折角小于表3.2.3的规定和坡度变化小于2% 时,可视为直管段。 表3.2.3 可视为直管段的最大平面折角( ° )
3
.2敷设方式
3.2.1直埋供热管道的坡度不宜小于2‰,高处宜设放气阀,低
处宜设放水阀。
3.2.2管道应利用转角自然补偿,10°~60°的弯头不宜用做自然
补偿。
3.2.3管道平面折角小于表3.2.3的规定和坡度变化小于2%
时,可视为直管段。
表3.2.3 可视为直管段的最大平面折角(
°
)
管道公称直径
(mm)
|
循环工作温差(tl—t2)(℃)
|
|||||
50
|
65
|
85
|
100
|
120
|
140
|
|
50~100
|
4.3
|
3.2
|
2.4
|
2.O
|
1.6
|
1.4
|
125~300
|
3.8
|
2.8
|
2.1
|
1.8
|
1.4
|
1.2
|
350~500
|
3.4
|
2.6
|
1.9
|
1.6
|
1.3
|
1.1
|
3.2.4从干管直接引出分支管时,在分支管上应设固定墩或轴向
补偿器或弯管补偿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支点至支线上固定墩的距离不宜大于9m。
2分支点至轴向补偿器或弯管的距离不宜大于20m。
3分支点有干线轴向位移时,轴向位移量不宜大于50mm,
分支点至固定墩或弯管补偿器的最小距离应符合本规程公式
(4.4.2—1)计算“L”型管段臂长的规定,分支点至轴向补偿器的
距离不应小于12m。
3.2.5三通、弯头等应力比较集中的部位,应进行验算,验算不
通过时可采取设固定墩或补偿器等保护措施。
3.2.6当需要减少管道轴向力时,可采取设置补偿器或对管道进
行预处理等措施。当对管道进行预处理时,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
的规定。
3.2.7 当地基软硬不一致时,应对地基做过渡处理。
3.2.8埋地固定墩处应采取可靠的防腐措施,钢管、钢架不应裸
露。
3.2.9轴向补偿器和管道轴线应一致,距补偿器12m范围内管
段不应有变坡和转角。